愛情再好,我也會選擇月薪「三千」

我不想過那種舉目無親,仰人鼻息的生活。哪怕生活質量低,也要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

二十二歲大學畢業來到鄭州,

我是個女孩子,說闖其實沒有必要。倒不如說我只是來鄭州生活的。

跟北上廣比,鄭州的壓力小了很多,我知道我不是個充滿野心的人,我也沒有那份鬥志去北漂。

所以我選擇來到鄭州。

老實說,在鄭州生活挺好,除了攢不到錢,但是對於我一個女的來說,生活是自給自足了。

來鄭州的第一年,在一個小公司做行政人事,工作很簡單輕鬆,公司也就十幾個人。

第一年,我認識了一個男生,沒錯。我們在一起了。

他是公司樓上的,我七樓他十三樓,因為經常會在電梯裡遇見,他主動和我認識了,然後就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對於他,沒有太多的突出點,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官二代,一個普普通通,長相也是一般的男孩。

他老家也是外地的,只是在鄭州上學,所以畢業就選擇先留在鄭州工作了。

我對於他的感覺,怎麼說呢,沒有那種特別喜歡的感覺吧,就像是一個人在鄭州這座城市,需要找一個人陪伴,或者說是搭夥過日子吧。

我們在一起有快半年的時候,我們同居了。租了一個一室一廳的小公寓,我記得當時我和他都很開心,開心的原因更多的是感覺在這座城市裡有了個家一樣、有了一份歸屬感。

我們倆每天早出晚歸,工作也在一起,所以在身邊人看來真的是一種特別幸福的樣子。

時間久了,或許那份新鮮感也就沒了。

慢慢的他的父母也知道了我的存在,並沒有什麼反對。

同居一年多的時候,他的家裡催著他和我結婚,他家裡的意思,是想讓他帶我回漯河,在那邊安定下來。

很明顯,我是不同意過去的。

我不在乎能過上什麼高質量的生活,但是我想能夠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

所以怎麼我也不會選擇離開鄭州和他回去的。

我們倆冷戰了有一星期。

他認為我是不想和他在一起,我不想騙他,

如果讓我選擇去他老家才能和他在一起,我情願選擇留在鄭州。

雖然我不爭什麼也不圖什麼,可能唯一一點堅持就是不想離開鄭州了。

我明白在這個城市,我不能青雲直上,我也不能走向人生巔峰,但是我情願在這座城市的某個角落生活著。

那天他和我吵了起來,他衝我叫囂著說“你一個月就掙那幾千塊錢,夠你幹什麼,還死活不願意離開”

我睜睜的看著他,我說不出來什麼,我心裡明白,這句話說出來,反而讓我更慶幸沒有和他回去。

我可以想象如果和他回去未來的某一天,他會指著我理直氣壯的說我吃他的穿他的用他的。

就這樣,我和他和平分手了。

我們倆都搬出了那原本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小窩,他回去了。我換個住處。

這段二年的感情就這樣劃上了句號。

分開大概七個月的時候得知了他要結婚的消息,我沒有什麼悲傷的。

我沒有選擇和他回去。同樣,他也從來沒有選擇為了我留下來過。

在這段感情裡,我不欠他的。

我沒有那份勇氣去追逐愛情也沒有勇氣去搏一份前程。

我只是想安安靜靜的在我喜歡的城市裡生活。

就夠了!

愛情再好,我也會選擇月薪“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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