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棣兩名男子在工地強要「自卸費」被拘留

無棣兩名男子在工地強要“自卸費”被拘留

3月25日,無棣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兩名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人趙某雷、趙某海。

3月24日8時許,城區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人在水榭花都南面建築工地上阻礙施工,並強行索要“自卸費”。接報後,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通過及時走訪證人,固定相關證據,鎖定了違法嫌疑人為工地附近某村村民趙某雷、趙某海。民警將該二人傳喚到案後,其二人對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均供認不諱。經查,趙某雷、趙某海二人為非法得利,近日多次到該工地阻攔施工,並強行向施工車輛以收取“自卸費”共計720餘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之規定,無棣縣公安局對趙某雷處行政拘留十二日並處罰款500元、對趙某海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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