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定遠縣出台一項管理辦法,與你的住房有關

「聚焦」定远县出台一项管理办法,与你的住房有关

定遠縣公共租賃住房維修管理辦法

1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維修管理,確保房屋及設施設備保持良好使用狀態,保證承租戶有良好的生活居住條件,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建部第11號令)、《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248號)、《滁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滁政〔2014〕11號)、《定遠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定政辦〔2014〕35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定遠縣人民政府投資建設的已過質保期的公共租賃住房房屋的維修管理。

第三條定遠縣城鄉規劃建設局是保障性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門。定遠縣房改辦作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維修經費保障及監督工作,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維修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公共租賃住房小區物業服務公司負責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房屋報修、登記上報等相關工作。

2維修範圍及維修主體

第四條 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的維修:

(一)公租房室外公共部位、公共設施,包括:樓頂屋面、外牆、樓梯樓道、供電供水、排水管網、路燈、樓道燈、監控、道路鋪裝、綠化等。

(二)公租房室內公共部位(含公共設施設備)、建築本體室內(包括:房內牆體、樓板、陽臺欄杆等)及室內耐用配套設施的維修。

(三)室內易損易耗配套設施(包括:水龍頭、花灑、電燈、開關、電源插座、電線、下水器、門鎖等)在房屋出租前(房屋空置時)的維修。

(四)屬上述維修內容,但因小區物業服務公司的管理責任、承租戶的(使用不當)責任導致的維修除外,應由導致維修的(相關)責任人負責維修。

第五條 房屋出租後,由承租戶負責的維修:

(一)房屋門窗的玻璃、門框扇、窗框扇等易損易碎物件;

(二)分戶水錶及表後的水管、水龍頭、瓷盆、座便器等給、排水設施;

(三)分戶電錶及表後的電線、插座、開關、燈具等供電照明設施;

(四)承租人裝修裝飾部分;

(五)因承租人使用不當等原因而損壞的房屋構件及配套設施等。

3維修程序

第六條 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的維修:

(一)承租戶將書面維修申請報送小區物業公司。

小區物業公司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維修申請報送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確認承租戶符合保障條件且足額繳納租金的情況下,與物業公司對報修問題進行現場審核勘驗。認定屬於維修範圍確需維修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依據維修工程測算,採取不同方式確定維修單位。其中,維修(單項或單戶)預算金額大於3萬元的,從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小額庫裡確定維修單位,維修(單項或單戶)預算金額低於3萬元的,直接委託進行維修。

(三)維修完畢後,由維修單位填寫《公共租賃住房維修明細表》,對維修項目、維修部位、所用材料、維修費用等內容如實記錄,由承租戶(已入住的)、小區物業服務公司、維修單位、縣房改辦業務股共同驗收簽字確認。

第七條 本辦法規定由承租戶負責維修的,承租戶要及時維修到位。

4維修費用

第八條維修費用中,工程維修造價以滁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公佈的當月價格為準。

第九條《公共租賃住房維修明細表》是維修單位申請支付維修費用的憑證,每半年審計一次,以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

第十條公共租賃住房年度維修經費,依據《定遠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條規定,主要由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業設施租金收入解決,不足部分由財政預算安排解決。每年末由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下年度維修計劃,測算資金需求,上報縣財政列入年度預算。

5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定遠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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