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12·9」張書海特大搶劫銀行案偵破紀實第五章

鄭州“12·9”張書海特大搶劫銀行案偵破紀實第五章

2001年8月18日晚7時30分,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廳燈火通明。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長張中強當庭宣讀一審判決書。

被告人張書海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洪超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張世鏡、喬紅軍、張玉萍、張小馬犯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書海之妻王雨,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窩藏、轉移贓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這個悲哀的女人,當聽罷對她的宣判後,兩眼緊閉一臉蒼白,要不是兩名女法警的攙扶,她就要人事不省了。

與其他被告人相比,王志昆倒顯得平靜些,面對莊嚴的國徽,面對他曾熟悉的審判席位,這個昔日的法官,萬千感慨化為一絲沉默。

被告人王志昆犯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開庭三日,也是綠城鄭州百萬市民極其關心的三日。

在18日上午的法庭辯論階段,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景彬代表國家公訴機關,宣讀了公訴意見書,在對11名被告人的作案事實闡述之後,指出他們的作案具有極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並對被告人發出了人性的呼喚。

公訴人沉重地說:張書海等人在作案過程中,兇殘地將英勇保衛國家財產的年輕保衛幹部常玉傑殺害,使年輕的妻子失去了丈夫,年邁的父母失去了兒子,幼小的孩子失去了父親,一個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就這樣毀於張書海一夥的罪惡之手。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幾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也給自己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不幸。張書海成了搶劫銀行的專業戶,他帶領自己的兒子、妹妹等人大肆搶劫,他的妻子也因窩藏等罪名而一同站在被告席上。他們在用罪惡的雙手作惡社會的同時,也給自己的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災難,給自己的晚輩留下了一段為世人所不齒的家庭犯罪史。

警世之言在寬闊的法庭上空迴盪,400多名旁聽者被深深吸引,11名被告人也靜靜地聽著,慢慢地垂下了頭。

警鐘長鳴,對於現場的ll名被告人,也只能喚起他們遲來的悔恨了。張洪超表示,要把他的器官留下來給弟弟治病,給不幸的弟弟一份慰藉。

對於“12·9”系列搶劫大案,有多位國內著名的刑法學、刑偵學、心理學專家等權威人士評判分析歸納出其十大特徵:1.是一個典型的家族式、家庭式作案團伙;2.是一個緊密型的犯罪組織;3.是一個戰鬥型、高效型的作案團伙,每個作案過程往往只有10至20分鐘;4.是一個預謀性、規律性極強的作案組織,他們往往選擇春、秋、冬三季作案,且成功率達百分之百;5.是一個帶有突出封建迷信色彩的涉案組織,他們每次作案之前都要乞求神明保佑,燒香拜佛;6.首犯張書海是一個心理素質及心理調節機能極強的人,據心理學專家預測,像他這樣的心理素質的人500萬人口當中才能尋找出一例;7.是一個高學歷、高智商作案團伙,團伙成員中有三名大學生,一名中專生;8.是一個熟練掌握刀、槍、炸彈、激光裝置等多種器械性能的作案團伙;9.其作案行為具有極大的社會破壞性、危害性,如“12·9”案件久偵未破時,有一位市民勸其在銀行工作的女兒長期休息,他說寧可在家休息也不要去銀行上班了;10.在偵破、審查起訴、審理判決各個階段的規模都是前所未有的。河南警方組成了1400人的專案隊伍展開了地毯式、漸進式的偵查行動,戰績輝煌,無一傷亡。派出了由鄭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為首的公訴陣容和由法院副院長為審判長的審判法庭,案件的偵破彙集了來自全國各有關方面的刑偵專家、痕跡專家、心理專家、方言專家和爆破專家。

2001年9月14日上午10時許,震驚中外的河南鄭州“12·9”特大系列搶劫銀行案六名死刑人犯張書海、張洪超、張世鏡、喬紅軍、張小馬、張玉萍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淚水模糊中,張玉萍似乎看到那束顫抖的絹花,而她的侄子張洪超不時地向南望去,彷彿看見了高莉姑娘那悽美剛毅的面龐。

二十多天之後,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公安部和河南省政府等有關領導機關,在綠城鄭州召開了隆重的慶功大會。面對鮮花和榮譽,李民慶破例休了幾天假期。他病了,是累病的。十月的一天下午,張程鋒廳長到醫院看望他,關切地對李民慶說:“我給你開了一箇中藥良方啊,你要靜心休息幾天。”李民慶問:“什麼藥方?”廳長儒雅地笑釋道:“琥珀青黛將軍府,玉竹重樓國老家。”李民慶說:“是呀,是呀,為了國家,為了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安寧,我們應當始終堅守在維護社會穩定、保一方百姓平安的第一線,這是責任啊!”

說罷,李民慶深情地注視著窗外,眼前彷彿重新浮現出那段難忘的燃情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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