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該管管了!教師如有以下十三項違規行爲,將被嚴肅處理!

2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教育局獲悉,為強化中小學師德監督考核,哈市首次制定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負面清單。

其中著裝不整,佩戴有損教師形象的飾品或穿著奇裝異服;侮辱、體罰學生,對學生實施騷擾等不良行為;擅離職守,隨意串課、停課、缺課等13項行為列入負面清單。

據悉,該清單將作為中小學教師師德考核的重要內容,違規者將按《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是該管管了!教師如有以下十三項違規行為,將被嚴肅處理!

一、違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不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言行。

二、傳播、散佈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言論,宣揚封建思想、歪理邪說,傳播低級庸俗文化和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觀點。

三、著裝不整,佩戴有損教師形象的飾品或穿著奇裝異服,語言庸俗、不規範,舉止有違公序良俗。

四、存在侮辱、謾罵、諷刺、挖苦、歧視和變相歧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對學生實施騷擾等不良行為。

五、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對學生考試成績進行公開排名並按名次排座位等方式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

六、組織、介紹、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或家長委員會組織的對學生進行的有償補課。

七、索要或者違規收受學生、家長禮品、禮金、證券等財物,利用職務和工作便利,為本人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粗魯言行訓斥、指責、刁難家長。

八、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稱申報、晉職晉級、教育教學研究活動中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九、向學生或家長推銷訂購教輔資料、報刊和其他產品,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

十、擅離職守,隨意串課、停課、缺課;以不正當理由、方式妨礙教育教學工作和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十一、以任何手段、任何方式剝奪學生在校學習和參加活動的權利,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轉學、休學、退學。

十二、敷衍塞責學生,做有損於集體榮譽、不利於同事團結和有損於學生的事情。

十三、其他違反師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後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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