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去世了,欠的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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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有風險,借錢需謹慎。失信被執行人去世了,如果被執行人沒留下任何遺產,則法院就可能會終結執行程序。

如果被執行人有遺產可供執行且無人繼承的,法院可以執行被執行人的遺產。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可能隱匿被執行人遺產的,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0條申請法院變更、追加該被執行人的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為被執行人,按照法律規定,繼承人等應當在其取得遺產份額範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司法實踐當中,很多被執行人並非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是將財產轉移到近親屬或者朋友名下,一旦被執行人死亡,隨之而來就是繼承人之間的遺產分割的糾紛,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繼承人想要繼承遺產的必須先將被執行人所欠的稅款、債務清償完畢。

但對於申請執行人而言,被執行人的繼承人隱匿遺產很可能無從知曉,所以申請法院變更、追加被執行人所有繼承人為被執行人,則有利於查清遺產範圍,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則可以直接執行遺產從而幫助申請執行人實現債權。


法律知道


老賴去世了,一般來講別人沒有義務替他還債。

但是,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老賴去世了,如果還有遺產,則他的繼承人可以在遺產數額範圍內替他還債。如果繼承人聲明放棄繼承,則繼承人無義務替他還債。

因此,根據這個規定,當事人應當注意,老賴生前有無遺產,例如房產,股權,存款等,如果有,可以直接提起訴訟,起訴其繼承人要求在遺產數額範圍之內償還債務,如果繼承人已經聲明放棄繼承,則應當起訴這些遺產的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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