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經紀人,這筆佣金該你掙!

上週,我的一位中介朋友老李焦急的跑來找到我,屁股還沒落座,喘著氣的他就開始叨叨起來了:完了,完了……,宋律師…… ,我3月份服務的一對客戶現在打官司了,你知道他們這房子多少錢嗎,這可是一套700多萬的別墅啊,他們打官司會不會讓我賠啊?到時別中介費沒掙著,還倒賠錢就完了,我哪賠得起啊……

房產經紀人,這筆佣金該你掙!

“老李,來先喝口水,問題不是你著急就可以解決的,你把情況詳細給我說說”,我儘量的讓老李平靜下來。

“這下我完了,這套別墅是沒辦產權證的,現在房東起訴買方要求解除合同,理由就是這套房子還沒有辦到產權證,這買賣合同是無效的……,現在這買方是天天找我鬧啊,說是如果房子買不成了,我得賠他。這房東,擺明就是因為房價漲了,他嫌賣低了,才搞了這個名堂……”。老李是越說越焦躁了。

看著老李一幅天要塌下來的樣子,我一本正經的問老李:你收了多少佣金?

“1.5%,他們的買賣合同簽訂後,我就先收了5萬,後面一半等買方拿到房產證時給我”。老李答到。

“你願意出多少錢讓我給你擺平這個事?”,我問老李。

“只要我不被牽連,我把10萬的中介費全給你都行,真是倒黴死了,少點麻煩事,多做幾單生意,多的都賺回來了”。看來這老李確實被嚇得不輕,對我還挺大方。

“我肯定給你擺平這個事,你得馬上先付我5萬律師費……”,我還是保持嚴肅的表情。

老李兩眼盯著我,半天沒說話。

哈哈……,我看到老李這副表情,先忍不住笑了。

“算了,不逗你耍了,看在我們多年認識的情分上,你請我一頓飯,我給你普及一下法律知識,你這事就能搞定了。”

我話說完,老李還是木訥的表情,半天不敢相信,這事真如我所說的那麼簡單。

看來,我還真得給這老李普一下法才行了。

房產經紀人,這筆佣金該你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了: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這法律的意思很明確:也就是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房子還沒有拿產權證的,並不會影響合同的有效性。

有了這個法律規定,老李遇到的這個事就明朗了,這賣方以房子未取得產權證為由起訴要求解除合同,法院肯定是不支持他的,只要這買方按時、按要求付款,也具有購房資格,那賣方就得繼續履行合同,等開發商把產權證給辦下來後,再要求賣方配合辦理過戶手續。

老李聽完了我的解答,臉上終於是恢復了笑容,他這單生意不僅不會有影響,而且還能穩賺這10萬的佣金。

“看來,我們這行搞懂房屋買賣的相關法律知識,完全是可以讓收入翻番的嘛,比學點銷售技巧都管用啊……”,老李笑著離開了我的辦公室。

怎麼樣,同樣作為經紀人的你,記住這個法律規定了嗎?弄懂房產法律知識,或許就能讓你有十足的底氣接別人不敢接的單,業績比別人翻番了!

所以,專業才是最好的銷售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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