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畜牧獸醫局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黑牧(獸藥)罰(2018)4號,哈爾濱康龍獸藥有限責任公司違反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生產銷售假劣獸藥,違法事實清楚。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農業農村部獸藥GMP飛行檢查報告和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獸藥產品監督檢驗不合格報告,哈爾濱市呼蘭區農林畜牧局對哈爾濱康龍獸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假劣獸藥一案,依法進行了調查處理(呼牧藥罰〔2018〕2號、3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和農業部公告第2071號第二條、第七條規定,黑龍江省畜牧獸醫局現做出吊銷哈爾濱康龍獸藥有限責任公司獸藥生產許可證(證號〔2016〕獸藥生產證字08022號)、收回其獸藥GMP證書(證號〔2016〕獸藥GMP證字08002號),企業法人李玉書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生產經營活動處罰決定。
今年6月29日,農業農村部發布了對哈爾濱康龍獸藥有限責任公司飛行檢查情況的通報,通報顯示其存在五方面:設施、設備管理不規範;物料管理不規範; 二維碼管理執行不到位;未按規定進行生產;記錄和報告不規範。
公告原文
黑龍江省畜牧獸醫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黑牧(獸藥)罰(2018)4號
當事人:哈爾濱康龍獸藥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1117277105055
地 址:哈爾濱市利民經濟開發區蕭紅大街西側
法定代表人:李玉書
根據農業農村部獸藥GMP飛行檢查報告和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獸藥產品監督檢驗不合格報告,哈爾濱市呼蘭區農林畜牧局對當事人生產銷售假劣獸藥一案,依法進行了調查處理(呼牧藥罰〔2018〕2號、3號)。
依據調查處理情況,當事人違反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生產銷售假劣獸藥,違法事實清楚。2018年8月29日,我局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黑牧(獸藥)罰〔2018〕3號),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也未申請聽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和農業部公告第2071號第二條、第七條規定,現做出:吊銷哈爾濱康龍獸藥有限責任公司獸藥生產許可證(證號〔2016〕獸藥生產證字08022號)、收回其獸藥GMP證書(證號〔2016〕獸藥GMP證字08002號),企業法人李玉書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生產經營活動處罰決定。
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或農業農村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黑龍江省畜牧獸醫局
2018年9月6日
農業農村部通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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