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一孩子在家滑倒不幸身亡?當時與父親女友獨處丨母親認爲有蹊蹺

一歲多的孩子,在家裡走路滑倒,摔出“多處出血顱腦損傷”,最後不幸身亡。這樣的事,令人唏噓。孩子媽媽卻認為,事情沒那麼簡單……

1

丈夫離家出走多時

夫妻關係名存實亡

鄧女士是崇左市寧明縣人,2012年她和隔壁村的鄧某結婚。2015年,鄧女士生下大女兒,2016年11月1日,小女兒出生。

小女兒7個月大時,鄧某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家。鄧女士通過多渠道瞭解到,鄧某已到南寧上班,並和另一女子陸某鷗同居。

崇左一孩子在家滑倒不幸身亡?当时与父亲女友独处丨母亲认为有蹊跷

為了養活自己和兩個女兒,2017年8月,鄧女士將孩子託付給家婆照料後,隻身一人來到南寧,在一家餐廳做服務員。

她和鄧某一直沒辦理離婚手續,但在南寧從未見面,只是偶爾電話聯繫。

2

女童出租屋內出事

警方決定不予立案

今年7月,鄧某將小女兒接到南寧,同他和女友陸某鷗住在一起。

7月30日晚,鄧某打電話給鄧女士,稱小女兒出事了,正在醫院搶救。鄧女士趕到醫院,看到的是一份病危通知書。

崇左一孩子在家滑倒不幸身亡?当时与父亲女友独处丨母亲认为有蹊跷

網絡配圖

醫生表示,孩子被送到醫院時已無自主呼吸,經搶救後依靠呼吸機呼吸,生命垂危。

8月1日,醫生宣告孩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鄧某稱,小女兒出事時他去上班了,只有陸某鷗和小女兒兩人在出租屋裡。鄧女士懷疑此事與陸某鷗有關,於是報警。

陸某鷗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稱,孩子是在地板上撒尿後,踩到尿液不慎摔傷致死。

崇左一孩子在家滑倒不幸身亡?当时与父亲女友独处丨母亲认为有蹊跷

8月24日,司法鑑定報告出來,鑑定意見為“符合顱腦損傷出血致死”。

9月10日,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稱經審查認為暫不存在違法犯罪事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

3

檢驗發現多處損傷

母親提交複議申請

鄧女士認為,小女兒才一歲八個月,即便走路時摔倒在地板上,頂多也就是鼓個包而已。從司法鑑定報告來看,孩子身上有多處不明傷痕,致命傷情是鈍性損傷。所以,她懷疑孩子的死亡另有隱情。

司法鑑定報告稱,鄧女士的小女兒顱腦多處出血,比如後枕部頭皮、左右額底部、小腦蛛網膜下腔出血,左側大腦額底部、腦幹實質多處血管周圍出血,硬腦膜大片出血……

顱腦損傷致大腦、小腦、腦幹蛛網膜下腔出血廣泛且嚴重,足以致死,肺部炎症並出血可以促進或加速其死亡。

司法鑑定報告中還稱,根據法醫學屍體解剖和病理學檢驗所見,孩子左、右額部皮膚淤青(皮下出血)、額頂部散在點狀頭皮擦傷(表皮剝脫)、後枕部頭皮淤血樣改變、下唇黏膜及舌尖淤血樣改變(黏膜下出血)均為鈍性損傷,與具有一定平面且較光滑的物體(如地面、牆壁、桌面等)碰撞、擠壓可形成,右眼內眥部皮膚擦傷(已結痂)、左臉頰及右口角外側皮膚淤青(皮下出血)亦為鈍性損傷,磕碰或擠壓可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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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多次撥打鄧某的手機試圖採訪,對方一直未接聽。

9月14日,鄧女士向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提交複議申請書,請求撤銷不予立案通知書,並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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