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縣法院在縣敬老院設立義工服務基地

“在溫縣中心敬老院設立義工服務基地,是我院對未成年人進行幫教的一個有效平臺,通過讓特殊未成年人在敬老院進行義工服務,幫助其儘快迴歸社會!”9月4日上午,溫縣法院在縣中心敬老院舉行的“焦作法院義工服務基地”揭牌儀式,縣法院副院長夏寧群介紹說。

温县法院在县敬老院设立义工服务基地

縣民政局局長閆廣利、縣法院少審庭和敬老院相關負責人參加揭牌儀式。該院少審庭庭長在具體介紹義工服務程序和作用時說,義工服務充分尊重未成年被告人的意願,採取由未成年被告人或法定代理人自願申請的方式來啟動程序。服務期間需每日書寫日誌,真實記錄服務情況和心理感悟,服務期滿後由義工服務機構根據其表現出具鑑定報告,法官綜合案情、鑑定報告、社會調查報告等因素,對未成年被告人給予不同程度的從輕、減輕或免予刑事處罰。

該院在審理的一起危險駕駛案件中,17歲的小明(系化名)因危險駕駛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經過徵求小明及其母親的意見,小明到溫縣中心敬老院進行了一個月的義工服務。打掃衛生、整理床鋪、給老人打飯、陪老人聊天等成了小明每天的“工作”。以前的小明年少輕狂,跟著一幫同齡人整日遊手好閒、惹是生非,從來不為他人著想,但是經過這次義工服務,他逐漸發現自身的價值,看到老人開心的笑臉,成就感油然而生,更加俯下身為敬老院的爺爺奶奶服務。

温县法院在县敬老院设立义工服务基地
温县法院在县敬老院设立义工服务基地

義工服務結束後,法庭通過考量小明在義工機構的服務表現並綜合案件其他因素,最終依法判處小明緩刑,小明當著法官和母親的面說以後自己要好好學習、認真工作,孝順父母,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據悉,溫縣法院少審庭自成立以來,始終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在履行好審判職能的同時,注重案外工作的有效延伸,義工服務機制正是秉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人性化原則,通過讓未成年人通過義工勞動,增強其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促其重塑健全人格、融入社會的一個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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