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中酒駕還上了高速路,嚴罰

平安北海網訊(廣西法治日報記者陳家財 通訊員梁發聰)

超強颱風來臨,很多人都避而遠之,但北海市有一名駕駛員不僅不找地方避風雨,反而酒後駕車上高速路,結果剛出高速路收費站就被交警查獲。

9月16日,受颱風“山竹”影響,為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決定對全區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實施交通管制措施,禁止車輛由交通管制路段的收費站進入高速公路行駛,S21資鐵高速公路松旺至鐵山港路段屬於交通管制路段。

當天23時許,北海市狂風暴雨。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隊民警聯合鐵山港收費站工作人員在鐵山港收費站高速公路入口實施管制,有少許車輛從收費站駛出。為做好安全提示,民警對這些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安全提醒。

23時20分,民警在對一名駕駛員進行安全提醒時,該駕駛員突然用手捂住嘴巴不說話。憑著職業敏感,民警認定該駕駛員有問題,遂要求其打開車窗。車窗打開後,一股酒味撲面而來。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查,駕駛員姓譚,當晚與朋友在合浦縣公館鎮吃飯時喝了點白酒。23時許,看到屋外狂風暴雨,譚某擔心位於鐵山港的工廠防颱風設施沒做好,想去廠裡看看。雖然知道酒後不能開車,但他想到是颱風天氣且已是深夜,路上應該不會有交警執勤,於是就抱著僥倖心理駕車上路,沒想到剛出高速路就被逮個正著。

針對譚某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給予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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