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星辰达海 的第 65 篇原创文章
(一)
上周,全国人民喜迎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由3500元调整至5000元,亦提高了不同税率之间的级距(比如 2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由4500调整至12000元)。
这还没完,对专项附加扣除作了规定,具体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在税前予以扣除。
这本应是一个喜大普奔的消息,但同时又出现“**喜迎工资下降**”的炒作式文章,一时间难辨真假。
文章的核心意思是把关注转移到了征收征管体系上,以往可以按最低的交费基数来交社保,但未来要按实际工资为基数来交,拿到手的工资就少了。
也就出现了这张图:
上图纯属扯淡!
到手的少了,怎么不说公积金,社保扣得多了呢?
就是这样的贩卖焦虑型文章,通过关注点的转移,能够获得受众抱怨的出口。
( 哪有什么客观,都是基于立场的观点。)
原本是一件好事,为什么却可以这样地以偏概全呢?
(二)
不过,这类的文章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是7月份出台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自明年的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在当前很多企业当中,很常见的情况是,一个月薪10000的员工,会按3000左右的最低标准来交纳社保和公积金。这样可以降低交纳社保和公积金的金额,避免企业去承担原来该承担的责任。
以往社保的交费基数由社保部门核定,税务局只是代征;但社保部门并没有一个企业的实际经营数据,也
不具备监管与惩罚措施。现在这件事统一交给税务局来报,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虚报工资的企业,将必须按照实际情况来交。
相对应的处罚措施是用人单位如果出现未按规定参加社保,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将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民用飞机。(发改财金【2018】385号文)
未来企业在保护员工利益上会不会更乖一些?
我们且不论对于企业经营的压力,对于个体来说,难道不是一项福利吗?
如果一个企业的利润无法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应该考虑的是如何提升或者选择关门歇业,而不是走在法律的边缘,对吗?
广大的企业主,他们创富的价值更大,赚得钱也更多,就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个责任首先是对社会的回馈(税务、员工福利)。
(三)
当9月1日起,内地首次进行CRS账户信息的交换,落地之后会出现哪一番景象呢?
总之,账户信息透明化之下,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些钱当时交税了没?是怎么出境的?
国家对于“人”的关注已经提升到了战略级层面,这也是所谓“以人为本”方针的落地。
(四)
企业如果不注重“人”,只追求量的增长,但没有质的提升,一旦出现问题也许是致命性的。
比如滴滴事件,是对“客户”忽视,也在提醒投资者和企业主,“收益”和“风险”到底如何平衡?
(五)
当然,对人的关注,除了关注身前的权益,甚至已经在考虑身前的权益在身后如何延续的问题。
比如民法典的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遗产继承领域,不再是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新增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也就意味着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也许在弥留之际拍的一个视频就可以对抗之前的遗嘱。
尊重人的意愿,但人的意愿可能随时会变化和调整,这将给遗产的继承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
现在已经很揪心了,比如许麟庐案长达4年的官司,亲人变敌人。
未来,会怎么样,如何在其中找到平衡?
(六)
本文到底在说什么?
说的是财富的流转与分配,分配的对象可能是个人与国家,个人与他人,现在与未来。
核心在于对人的关注,以及会产生的问题。
这是个体崛起的时代,尊重个体已经成为时代所需,但尊重的前提是彼此公开与透明,前者是国家,如政务公开;后者是个人,如账户公开。
如是而已。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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