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雨天駕車抵著孩子蹭路,僅記3分罰50塊錢,你怎麼看女司機的做法?

Perfect答案


這個女司機和我教練教的可不一樣。

教練教給我們通過學校區域時,先踩一腳剎車,讓車減速,然後換二檔,如果前方有學生,一定要等學生通過路口後再行通過。

難道通過學校路口還可以這樣操作,不知道是哪位教練教的,科目三是怎麼通過的。

忽然想起了一句小品的臺詞,這是什麼造型呀,挺別緻啊

不過這個後果很嚴重,這個動作很危險,如果有這個陋習的一定要改呀!

  • 通過學校區域時,正遇到孩子們放學,而且最近幾天一直是陰雨連綿,視線本來就不清晰,而這位女司機硬是用車頭抵著孩子們的腿開出一條路,

  • 這女司機到底有什麼緊急的事,等孩子們都通過了再通過不行嗎?開車的都知道,司機視線有盲區,尤其是近距離,矮小的人或動物很難發現,再加上是女司機,身材本來就不高,很容易出現這種情況,而小學生又特別好動,因此通過學校門口時一定要高度警惕,最好是學生通過之後再通過。

  • 這位女司機不但沒有停車等待,而是直接用車抵著孩子,這不是拿孩子的性命秀車技嗎?要是撞倒了孩子怎麼辦?要是撞倒了孩子還沒有發現怎麼辦?

事情發生後,當地交警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趕到小學門口進行現場調查,並做出相應處罰,依據《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條對駕駛員張某進行50元罰款,並記3分。

並對這位女司機進行安全教育,比如通過安全宣傳片等教育,同時,張某也向大家進行了公開道歉。

大家認為這個處罰合適嗎?不過我覺得最起碼需要讓這個女司機重新考一下駕照,為了別人的安全,也為了女司機的安全。


鄉村小二哥


作為一個父親,我強烈譴責這位女司機如此危險的做法,我建議懲罰該女司機到校門口維護交通安全至少一週時間,因為扣分罰錢不會讓人有記性!

萬一突發狀況,女司機踩的“油門”可能就是無辜生命的“鬼門”!

真的不是歧視女司機,但是論開車,真是比不上男司機,尤其是對突發狀況的處理!

我們從無數的血案中終結出來:女司機真的很容易把油門當剎車。尤其是當發生某些突發情況的時候,女司機頻發將“油門”當成“剎車”的重大交通事故!那麼女司機腳下的“油門”就會變成無辜生命的“鬼門”!

在學校上下學的高峰時間,我們每一個司機都有責任保障我們這些孩子的安全,也許你覺得你駕駛技術沒問題,但是你不能保證這些天真的孩子跟你一樣有這麼強的安全意思。你的確需要道歉,但是你更應該用行動向這些學生表示歉意!

我建議:罰款扣分不能了事,應該罰該女司機當義工,到該校門口維護交通治安至少一週。

我的思考一:為何該校沒有人在維護高峰期間的交通?

我的孩子也在上小學,我們的學校在上下學的高峰時間,在校門口會實行交通管制,汽車不允許開到校門口,學校也專門有人負責維護校門口的交通,確保不會發生任何意外。

可是,我在視頻中沒有看見有任何人在現場維護交通的狀況,這讓我很意外!也許視頻不代表全部,但是校門口的交通混亂這是事實,這需要引起該學校和家長的反思!

這次是沒發生事故,但是如果一直都這樣,總有一天會有事故發生,我們絕不能等到流血了,才來反思現在的行為!

我的思考二:完善的保險賠償,是不是有讓司機懈怠自己、放鬆安全的心理作用?

我不只一次看見,在事故發生以後,肇事司機因為有保險而在事故現場表現出來的輕鬆表情!他們也許覺得,因為“有充足的保險,所以可以放心撞人”?可是他們為什麼就不想想,喪生在他們車輪底下的生命?那些因為事故而導致支離破碎的家庭?

當然,對生命漠視的司機可能是一小部分,但是對於社會來說,哪怕是一個司機都是定時炸彈,不在今天發生,可能就在明天!

所以我在想:出現重大交通事故,由保險全額賠償的保險制度設計,是不是真的很合理?在目前國人的人文素質不高的環境中,會不會加大路人的風險?

我還沒有答案,期待你的瞭解!


保道手記


有人說,既然有人拍照,為什麼當時不上前阻止這個女司機呢?筆者要說,我們就不要苛求這麼多了,現在人都怕惹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個不知名的路人能把這種不文明的行為拍下來,又發送到網上,已經很不錯了。假如沒人錄下這段視頻,我們誰又知道發生了這件事,這個女司機又怎麼會受到譴責和處罰呢?

女司機姓張,今年22歲,雖然被處罰了,但是不知道她當時有何事那麼著急?張某的行為,從大的方面來說,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從小的方面來說,還是不文明開車的問題,不過有這種情況的,並不僅僅是她一個。開車在路上,有的人行橫道處有監控,並貼有告示,要求禮讓行人,但是一些司機仍然我行我素,既不減速,也不禮讓。今天早上下雨,由於修路,一些車輛從人行道上駛過,但是司機根本不減速,地上積水四處飛濺。所以,在譴責別人的同時,一些有不良開車習慣的朋友,也希望能夠有則改之,不要做女司機這樣的人!

事情發生後,交警部門很快找到這名女司機,據說一邊接受處罰,一邊流眼淚,並在視頻裡向社會公眾道了歉。我不知道這個眼淚是悔恨的眼淚,還是權宜之計,但是我們寧願相信她真的認識到錯誤了,並在以後的開車生涯中,做一個文明出行的好司機!

有人說輕了,但是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即便想給她其他處罰,但是也於法無據啊!當然,下次修法時,如果對這種情況加大處罰力度,我舉雙手贊成!


打虎拍蠅


看到視頻,我後背一陣發涼啊,我多怕她頂著孩子前進的過程中,把油門當剎車,碾壓到孩子,那真是人間悲劇了....

你那麼急幹嘛,趕著去投胎嗎?

這句話是我們廣東人很喜歡說的一句話,用來形容那些做事莽撞之人,這句話用來這個女司機身上是最合適不過的,這個可是學校路段,而且你是剛好遇到了下課的學生,這個時候不要說法律規定了你要避讓,即使從最基本的道德素養來說,你也應當停車避讓,而不是繼續開車前進,頂著學生,硬生生地頂出一條路來,你有想過如果這個時候有學生不慎摔倒,而你又繼續往前開,是很有可能碾到學生的嗎?你有想過如果你不慎油門當剎車,那又會又多少個兒童的生命在你的車輪底下消逝?這個後果你有想過多嚴重嗎?

希望你的痛哭是因為覺得愧對孩子,而不是因為被處罰

根據新聞報道,這個女司機被交警找到,並以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為由,處以罰款50元、記3分,而她也在鏡頭痛哭道歉,但是希望這不是因為你擔憂自己的職業、迫於輿論壓力才作出這個道歉行為,而是真心悔過、真心認為自己傷害了孩子,否則往後你還是一個充滿人身危險性的女司機


李欽宇


不得不說,這女司機還真是一個“膽大心細武林高手”,開車開出了“沾衣十八跌”的神奇功夫,能在茫茫人群中用車頭撥開層層阻礙從容穿過,實在讓人佩服得五體投地。
不過但凡上乘武學都蘊含著巨大風險,雖然頂級高手能夠完美地將風險降低為0,但似乎並不是所有人都能輕而易舉達到那個境界吧?

該名女司機一看年齡也不是飽經風霜的大師模樣,應該不至於已經成為絕頂高手了吧,那她何以敢拿生命脆弱的小學生練手開車施展“沾衣十八跌”呢?她就不怕沒控制好車速撞倒小學生嗎?不怕一個不小心把小學生碾在車底嗎?這種盲目自信的不負責任態度,真的無疑是將他人生命視如草芥,這簡直就是把活生生的小學生當成自己“打怪升級的墊腳石”!

雖然這女士機成功蹭出一條路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這一行為確實非常危險,稍有不慎就會發生事故,已經違反《道路交通法》的有關規定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如今,該女士機被處以50元罰款並記三分的行政處罰。同時也獲悉她所在單位剛被評上文明單位,因為此事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從而影響到她自己的事業前途。我想正因為如此,她才面對鏡頭連連道歉、痛哭失聲吧。


冰焰


既然出面道歉為何要打馬賽克,開車不讓學生的時候有臉了,道歉就沒臉見人了啊!下雨天本來路滑,你急著這一秒鐘投胎還是回家生孩子啊!讓您道歉也真是為難您了,丟女人臉。試問你沒有孩子嗎?車前面是你的孩子你作何感想?罰的太清,道歉不誠懇?你車前面那些孩子的父母會罵你一輩子的。


怡冰13


這位姑娘確實挺膽大,拿孩子們的生命安全不當回事,扣分罰款不知是否能讓她得到深刻的反省。

據悉,當時兩點左右,正值孩子們上學高峰期,這位張姑娘駕駛證一輛白色轎車,車頭前正有一排學生通過,該女子確實是車頭抵著孩子們的腿愣往前行,其中一個孩子跳著閃躲了一下,孩子們給這輛車讓開了一條通道,隨後,該車勝利通過人群。事後,交警將其帶回進行了教育,並做出扣三分、罰款50元的處罰。

這種危險的事情其實本不應該發生,該女子看上去應該也有20多歲了,最起碼的危險認知是應該具備的,還用得著讓交警教嗎!如果連這種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也沒有的話,那這智商恐怕不適合開車。

開車上路,禮讓三分,他人安全,自己也安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該停車讓行。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時,遇到行人橫過馬路,應當避讓。

其實,這些規定都是一些眾人皆知的生活常識,無論是老司機還是新手,腦海裡面都應該有這種最基本的安全意識。何況這位女司機面對的還是一群小學生。

觀看事發現場視頻時,我一直在想,假如那個跳著躲閃到一邊的孩子沒有躲,該女子是不是真會勇往直前衝著孩子撞上去。而且,當時還在下雨,車輛在剎車時的緩衝距離會增大,加大了危險程度,不明白這位勇敢的女司機當時到底在想些什麼。

據新華社2017年從公安部交管局獲知的數據顯示,近三年來,在斑馬線上發生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事故中,約九成是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導致的。

在不少城市的一些小學附近,每到上學和放學高峰期,都會有專門的交警或輔警為學生疏導交通,保障孩子們的安全。但是由於警力有限,不可能在每個城市的每所小學都得到安排。關鍵還是需要我們每一位駕駛員,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做到自覺禮讓在規定區域橫過馬路的行人,以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大家如何看到該女子的危險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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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這個女人的素質太令人愖憂!不想說,也許她忙著去那個或者是那個…不想評論,我只想說如果我在現場很可能會爆發,唉!阿彌陀佛!祝此女早點投胎,投個有素養的家的早日重生!善哉善哉!


傲骨在心


這個女司機開車素質極低,應該被嚴懲。在通過學校路段是,理應該禮讓,不能搶道搶過,更加不能蹭著小朋友趟出一條路。

交通部門給她的處罰是:處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該名女司機既沒有停車讓行,有沒有避讓,而是硬生生慢慢撞開一條路,雖然沒造成現實的危害,但是這種行為是典型的違反交通規則,而且行為惡劣,應該在限度範圍內嚴懲。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有人問這個女司機的做法是否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危險駕駛罪?

是否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同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之一,都是重罪,當然,也要求行為人危害社會達到一定的程度。

我國刑法在明確列舉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等四種常見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而對其他不常見的危險方法,有個兜底罪名,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謂其他不常見的危險方法,其製造的危險程度和烈度,要與放火、決水、投毒、爆炸相當。

比如前幾天在湖南衡陽發生的駕車撞人事件,犯罪嫌疑人陽贊雲駕駛路虎越野車衝入廣場,故意猛烈撞擊人群后,又下車持械砍傷現場群眾,截至目前,已致12死43傷(重傷16人,其中高危3人)。這種行為就是比較典型的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為無論從客觀行為和後果,還是從個人行為推測其主觀方面的來看,都可以斷定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

但是在這個女司機過馬路案中,首先,其客觀行為來看,其並沒有以較快車速通過道路,該種行為雖然違反交通法規,違背社會公德,但是還很難達到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烈度,其次,其主觀方面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同時從其車速而言,也很難造成類似於衡陽撞人案那樣的嚴重危害,可見其難以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

所謂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而該女子的駕車行為,並不符合以上危險駕駛罪所要求的任何一條,因此也難以構成危險駕駛罪。


雖然不構成犯罪,但這種行為,是一種典型的違章行為。筆者認為,對於這種駕車行為,應該在可以限度範圍內給予嚴懲,才能有效打擊這種不良駕駛習慣,給所有人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為什麼會做出這種懲罰呢?其實女司機違規了,路過馬路的時候,沒有禮讓孩子,如果從法律條款上來看,做出記3分罰款50元好像沒有什麼錯。但是,如果從整件事來看,這種事情性質是比較惡劣的。

明知道前面有一堆小學生路過,卻不知道及時停車,反而慢慢頂著小學生通過。如果這位女司機一個誤操作,將會讓很多小孩子受到傷害。雖然這件事沒有造成孩子傷害,但是這種行為非常惡劣。

從處罰力度上來看,是有點罰的輕了。如果僅僅是記3分罰款50元,其實對於這種人是起不到震懾作用的。不知道女司機是有多著急,連小學生過個馬路都等不了。人人都知道,開車應該禮讓行人,何況前面路過的是一群小學生。

雖然女司機罰款了,也道歉了。但是實在是對生命的漠視。互換一下角度,如果這幾個孩子裡面有她自己的孩子,她還會這麼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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