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煙新規要求常閉風口直接連鎖啓動風機?不存在的!

一、兩種觀點

防排煙新規已出,並已經開始執行,然而大家對於新規中對於風機風閥的控制卻比較迷茫,觀點眾多,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

其一為防排煙系統要求完全獨立,不受火災報警控制系統影響,要求常閉風口直接連鎖啟動風機,此觀點認為防排煙系統應該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一樣,具有相關的直接連鎖;

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新規中對於防排煙的控制與GB50116-2013中的控制要求完全一致,不存在新的要求,下面本人就分別從規範原文的要求和工程實際情況予以說明,闡述本人的觀點。

二、規範分析

GB501251-2017中關於防排煙系統的的控制要求如下:規範原文如下:

防排煙新規要求常閉風口直接連鎖啟動風機?不存在的!

防排煙新規要求常閉風口直接連鎖啟動風機?不存在的!

條文解釋如下:

防排煙新規要求常閉風口直接連鎖啟動風機?不存在的!

防排煙新規要求常閉風口直接連鎖啟動風機?不存在的!

GB50116-2013中關於防排煙系統的聯動控制要求如下:

防排煙新規要求常閉風口直接連鎖啟動風機?不存在的!

對比GB51251-2017與GB50116-2013我們發現其實他們的控制要求基本一致,有區別的地方主要是GB51251-2017對於火災確認後送風口、送風閥、排煙口、排煙閥及排煙風機的開啟時間做了明確要求,即為在火災確認後15s內,而GB50116-2013中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

現爭議的觀點主要是在GB51251-2017中的5.1.2中加壓風機的啟動要求的第4款以及5.2.2中排煙風機的啟動要求的第4款的要求,根據規範的條文解釋的5.1.2明確要求的送風機要具有多種控制方式,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生故障時,還應能在消防控制中心直接手動控制,該條款與GB50116-2013中的4.5.3條的要求完全一致,即在消防控制中心要有防煙風機的專用線路連接到消防聯動控制器(多線盤)的手動控制盤上。

同理5.2.2中關於排煙系統的要求與5.1.2中的關於防煙系統的要求是一樣的,也與GB50116-2013中的要求是一致,而唯一區別是5.2.2的條文解釋中“目的是確保排煙系統不受其他因素影響,提高系統可靠性”。

這裡的排煙系統個人認為是指排煙系統的風機,而不是指整個防排煙系統,規範原文中該條款明顯是指針對風機的要求,同時該條款的條文解釋也只是要求風口聯動風機,而不是直接連鎖啟動風機,另外規範條文5.2.3對於風機風口相關的聯動控制做出了明確要求。

防排煙新規要求常閉風口直接連鎖啟動風機?不存在的!

下面結合工程實際來說明常閉排煙口直接連鎖風機啟動的是否具有實際意義,我們知道防排煙系統中的常閉排煙口需要安裝在排煙分區的儲煙艙內,新規範要求機械防排煙系統的排煙口位於建築淨高的10%以內,除非每個排煙口都引出一個機械裝置在排煙口附近方便人員操作的位置,否則常閉排煙閥人們根本無法徒手操作,需要採用登高工具才能手動操作,但是規範並沒有要求每個機械排煙系統中排煙閥需要在引出一個手動操作裝置在便於人員操作的位置。

假如暖通或個別地區消防隊要求排煙閥在方便人員操作的位置設有手動操作裝置(據地約1.4米左右的位置),這時候排煙閥直接連鎖防火風機還是有必要的,否則則沒有必要,因為防火閥位置太高,徒手無法操作,連鎖啟動風機則失去了他存在的意義。

同時根據GB50116-2013的4.5.3的條款要求,要求排煙閥、排煙口能在控制中心能手動操作,但是並沒要求在控制中心為排煙口、排煙閥設置專用手動控制線路,而是通過火災報警控制系統的聯動控制器來進行手動操作,而僅僅要求風機的控制需要從風機控制箱採用專用線路在消防控制中心進行手動控制,故GB51251-2017中要求排煙閥、排煙口開啟聯動風機的啟動的操作仍由火災報警系統完成。

那如果我們每個常閉排煙閥採用專用迴路在控制中心進行控制呢,個人覺得這樣設計是可行的,但是其控制的DC24V電源及控制系統仍然是火災報警控制系統提供,除非單獨另外設置防排煙系統的專業DC24V電源及專用控制器,但是規範並沒要求設置專用電源及專用控制系統,故其已經超出了規範的要求。

新規如果是考慮控制中心的消防聯動控制器故障的情況,此時需要在控制中心能手動控制排煙閥的開啟,那此時手動直接開啟相應的排煙風機即可,所以,排煙閥、排煙口不通過消防聯動控制器直接啟動消防風機即採用直接連鎖啟動風機的方式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

因為:一、消防控制中心沒有排煙閥的專用控制迴路,規範也沒要求所有排煙閥必須在現場設置方便操作的手動裝置;二、人員逃生時或者滅火時採用登高裝置進行手動操作排煙閥的可能性幾乎是零(排煙閥通常至少在距地2.2米以上空間內),故沒有必要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關於防排煙系統與水系統的控制要求一致,個人認為這種觀點是錯誤,主要原因如下:其一防排煙系統是用於人員安全疏散使用的,而自動噴水系統是主動滅火使用,二種功能不同,故要求肯定是有區別,其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GB50084-2017中對於報警閥組能在消防控制中心手動控制的預作用系統、雨淋和水幕系統也僅採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直接控制消防泵的控制方式也是滿足規範要求的,具體見GB50084-2017的第11條操作與控制及其相關的條文解釋。而只有溼式或乾式自動滅火系統,由於在消防控制中心無法遠程手動操作報警閥組,才要求設置報警閥的壓力開關(或主幹管的壓力開關和天面水箱的流量開關)直接連鎖啟動噴淋泵。

三、結論

故綜上所述,新的防排煙規範出來後,對於風機及風閥的聯動控制並從設計角度來看並沒有發生新的變化,只要嚴格按照原來的50116-2013的要求進行設計即可完全滿足新規範要求的而不需要進行風閥連鎖風機的設計。

當然最終解釋權歸該規範編委,孰是孰非,我們拭目以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