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加盟卻遭遇「山寨店」站在商標的角度告訴你加盟應該注意什麼

合夥加盟卻遭遇“山寨店”站在商標的角度告訴你加盟應該注意什麼

網紅奶茶店“喜茶”又出事啦,3個年輕人出資加盟了南京一家公司,開了一家所謂“喜茶”奶茶店。然而,3人加盟的奶茶店卻是山寨版,經人舉報後,3人被處以行政處罰。

2017年6月17日,涉案的3人與一家名叫南京凱之美餐飲公司的企業簽訂了為期一年的「餐飲服務協議」,餐飲項目標識為“港座喜茶”

合夥加盟卻遭遇“山寨店”站在商標的角度告訴你加盟應該注意什麼

而在2017年10月16日,有市民向上海市浦東新區市民服務熱線投訴稱,該“港座喜茶”奶茶店是山寨店,涉嫌商標侵權——“喜茶”的商標權利人是深圳美西西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面對執法人員,3人承認,在簽訂加盟合同前,只審查了凱之美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授權書、開店資格證等文件,並沒有對“港座喜茶”商標相關的文件進行審查。

2017年10月25日,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執法人員對涉案奶茶店進行檢查發現,店招、店內宣傳橫幅、價目表及奶茶杯上均標有“HEAKCAA喜茶”字樣。

而“HEAKCAA”字樣,同美西西公司已經註冊成功商標“HEEKCAA”相比,均由大寫英文字母構成,僅存在中間字母“E”和“A”的區別。

合夥加盟卻遭遇“山寨店”站在商標的角度告訴你加盟應該注意什麼

此外,3人未經許可,在其店招及裝潢上突出使用“喜茶”二字,故意縮小“港座”兩字,並放在“喜茶”字樣的右上角,其顯著部分即“喜茶”二字,與美西西公司的註冊商標文字完全一樣,因此判定兩者構成近似,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

於是2017年12月15日,浦東知識產權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對3人各處罰款4000元。

因不服行政處罰決定,3人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8月14日,浦東法院公開審理該案,駁回原告起訴。目前,該案仍在上訴期內。

法院經審理認為:

原告作為奶茶鋪的加盟商,簽訂協議時未對被授權使用的項目標識進行嚴格審核,主觀方面存在較大過錯。

涉案奶茶店開業至被告上門執法檢查時經營月餘,已然侵犯了美西西公司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後果。

此外,原告是在執法單位進行執法檢查以後,才將被控侵權標識的店招、裝潢全部撤下,因此不屬於及時糾正的情形。

綜合考慮違法情節、性質、社會危害性、主觀過錯等因素,因此對於3人予以罰款。

這可以說是因為加盟商未處理好商標事宜,又有“傍名牌”意圖而導致的案件了。加盟經營作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經營模式,在進行加盟時,光是商標方面你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

合夥加盟卻遭遇“山寨店”站在商標的角度告訴你加盟應該注意什麼

從商標的角度如何理解加盟?

加盟經營,是指加盟商在加盟的模式下,接受主導企業的品牌與技術指導。加盟模式就是由主導企業把生產的產品、服務的營業系統、品牌標示等,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或營業權。

而其中“品牌標識”,是指與品牌授權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因此從商標方面來說,加盟經營就是由主導企業提供商標給加盟商使用。

因此站在這個角度看,其間實際上發生的是商標使用許可。而通常情況下,其許可形式是採用商標普通使用許可,將商標提供給若干的加盟商使用——即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範圍內使用合同項下的註冊商標。同時,許可人保留自己在該地區內使用該註冊商標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該註冊商標的權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