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牽羊」騙補助 富源一村黨支部書記受處分!

“當初想著補助款是國家白給的,不拿白不拿,所以動了‘歪腦筋’。現在想想,與貧困戶爭補助,自己不但在群眾面前丟了臉,還違反了紀律,真是不應該。”富源縣富村鎮古木村委會拉谷村原黨支部書記範明旭接過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決定書時懊悔地說。

經查,2013年範明旭在農村老家加蓋混磚結構房屋第二層。自己本不屬於貧困戶,但範明旭想著建房開支大,能從國家補助款裡“撈”點錢出來也算是一種“貼補”,於是便利用自己負責拉古村農村危房改造和扶貧安居房建設幫扶名單統計上報工作的職務便利,違規將妻子列為幫扶對象。2013年12月,範明旭以妻子的名義違規領取了扶貧安居房建設補助款1萬元。2014年5月,範明旭以妻子的名義違規領取了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款1.02萬元。2018年6月4日,範明旭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規領取的補助資金予以追繳並退還財政。

【執紀者說】

自認為補助款“白給”“不拿白不拿”,這種荒唐的想法不僅暴露出該村支部書記對國家扶貧政策的漠視,也真實地反映出其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的違紀動機。對這種膽敢向扶貧資金伸“黑手”的行為,必須嚴肅查處、決不姑息,才能保證扶貧項目和扶貧資金真正惠及貧困群眾,讓人民群眾在正風反腐的實際成效中感受到獲得感和幸福感。(陳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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