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先證後照」到「照後減證」變了什麼?


從“先證後照”到“照後減證”變了什麼?

9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向全國有序推開已在上海自貿區等試點的“證照分離”改革,破解“准入不準營”難題,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動力。會議決定,按照該放給市場的放足放到位、該政府管的管好管到位的要求,從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對第一批上百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照後減證”,對不必要設定審批、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可由行業自律管理的事項直接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並加強市場經營過程的監管。

從最初的“先證後照”,到如今的“照後減證”,變的是什麼?“准入不準營”隱形壁壘如何打破?

掃除“准入不準營”壁壘 打通經營通道

■ 胡建兵

證和照好比是企業進入市場的兩把鑰匙。所謂“照”,是指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而“證”是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之前,企業只有證照兩把鑰匙齊全才能打開營運大門。比如開餐館,雖然領取了營業執照,但如果沒有衛生許可證,還是無法營業。這兩年,雖然各地進行商事制度改革,將註冊資本實繳改為認繳制,實行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商務秘書”“眾創空間”,降低了興辦企業的資金、場地門檻;實施了“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和“多證合一”改革,使涉企證照大幅精簡,營業執照立等可取,但是後續辦證卻還比較複雜,有的項目要“一照多證”,而且後續辦證速度太慢。

9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向全國有序推開已在上海自貿區等試點的“證照分離”改革。會議決定,從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對第一批上百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照後減證”。

本次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尤其是“照後減證”,大幅減少行政審批,就是要掃除“准入不準營”隱性壁壘障礙,真正打通讓企業能夠經營的通道。

“證照分離”的實質是減少審批,對一些許可事項、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該取消審批的就取消,該改為備案的就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對於暫時不能取消審批的,但可以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並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行政許可事項,就實行告知承諾制。像上海浦東新區在“證照分離”試點中,把辦理營業執照之後存在的116項審批事項,採取取消審批、企業承諾、改成備案等,讓企業儘快進入經營狀態。

放與管相輔相成,更有效的管就可以更多的放,管得好才能放得活。“證照分離”後,許多項目經營者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向有關部門提交相關備案資料或者作出相關承諾後,便可以開始經營了。

“證照分離”改革以審批發證為主要內容的傳統管理體制,是對一個事項的事前、事中、事後進行全過程管理模式的重構,真正促進政府管理由“重審批”轉為“重監管”,推動政府把更多精力從關注事前審批轉到事中事後監管上來,著力破解企業“准入不準營”的突出問題。在當下,如何對企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考驗著有關部門的智慧,也考驗著企業的誠信。

推進“證照分離”,既要掃除“准入不準營”隱性壁壘障礙,更要解決由於管理不到位而產生的各種問題。為此,各地要探索改革創新的路徑。要實行“多規合一”模式,通過信息共享平臺,實現跨部門統一受理業務,保證部門審批不再打架。要加快工商、食藥、質檢等市場監管部門的合併步伐,並與其他部門擁有的市場監管職能統籌起來,使綜合性的市場監管部門和與此有關聯的監管部門共同逐一整理出許可證的清單。要推行“黑名單”制度,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報備時弄虛作假、經營中不守紀等行為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另外,有關部門要創建“互聯網+”監管模式,提高行政監管效率,拓寬公共監督渠道,形成政府、市場、企業以及社會共同參與的監管格局。

“照後減證”有助降低營商制度成本

■ 江德斌

此前推行的“證照分離”“先照後證”改革,乃是解決准入門檻問題,企業可以先把營業執照辦下來,再去辦理其他所需的許可證,從而簡化辦企環節和手續,避免兩邊互相“踢皮球”,令企業被擋在門外。從證照改革實施效果來看,辦企積極性有所增強,市場主體大幅度增加,說明證照改革確實推動了經濟發展。

不過,“先照後證”改革並未解決隱形壁壘,在現實中,雖然很多企業拿到營業執照、許可證,可受限於部分無形障礙,企業無法正常經營。比如在具體開展經營的過程中,企業仍然要辦理各種繁瑣的手續、證件、審批,以致拖延了經營時日、增加了制度成本,部分企業拖不下去,最終只能放棄掉。

對於企業來講,時間就是金錢、時間就是效率,要跟時間賽跑,市場瞬息萬變,每一秒都耽誤不得,越快辦理好開業手續,就能越快進入經營狀態,從而獲得市場先機,佔據市場主動權。顯然,基於真正降低微觀主體獲得經營資格的制度性成本,使之早日進入市場,充分釋放微觀主體的活力,要將證照改革進行到底,進一步減少拿到營業執照之後的審批,讓企業儘快進入經營狀態,為市場主體減負。

在企業的經營成本中,包含稅收成本、融資成本、物流成本、制度成本等,此前為企業減負進行的改革,主要集中於具體的稅負、物流、融資等方面,對隱性的制度成本考慮不多。可實際上,制度成本佔比也很大,甚至起到了決定性作用,不可忽視。由於企業經營需要經過一系列行政審批環節,每多一道環節、手續,都會相應增加制度成本,而且部分行業設置了制度“隱形門”,企業往往被束縛住,難以打破行政阻礙。

如今,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每向前一步,都會觸動各方既得利益。商事制度改革亦是如此,涉及到眾多行政部門。因此,要堅持簡政放權,深化推進商事制度改革,通過“負面清單”制度防範審批“死灰復燃”,讓企業切實獲得改革益處。

9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向全國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持續解決“准入不準營”問題;再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三分之一以上並簡化審批,為市場主體減負。這個舉措力度很大,充分表明了改革的決心意志,贏得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相信改革能夠切實減少企業營商手續,降低營商制度成本,為微觀主體減負,讓企業獲得成長機會,進一步增強市場活力。

“證照分離”改革關鍵要拆除部門利益“藩籬”

■ 何勇

其實,客觀地說,簡政放權、“證照分離”改革並不是一個新鮮事物。這些年來,中央一直在推動簡政放權,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並取得了很大成效,一直受到企業界和社會的歡迎。

從最初的“先證後照”到後來的“先照後證”,再到如今的“照後減證”,毫無疑問,這是“證照分離”的延續和昇華,進一步拆除了企業在獲得經營資格過程中遭遇到的一些無形枷鎖,放寬了企業市場準入門檻,破解企業面臨的“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準營”等突出問題,使企業早日進入市場。這就降低了企業獲得經營資格的制度性成本,激發和釋放了市場活力,增強了“雙創”的積極性,增加了社會資本的投資積極性。

但是,“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更難”,包括“證照分離”改革在內的任何一項改革,本質都是利益再分配,不可避免地要觸動既得利益。企業在獲得經營資格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無形的門檻,這嚴重製約市場活力的釋放,使得“證照依賴症”出現了。企業獲取經營資格需要的一些證照,均由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一張證少則花費幾百元,多則幾千元。

現在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實行“照後減證”,最大限度地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行政審批流程。這就動了一筆既得利益,可能出現“輕監管”“推監管”現象,因此,有效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切實降低企業的制度性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最關鍵的還是要拆除部門利益“藩籬”,掃除障礙和阻力。

首先,要釐清監管責任。在“證照分離”改革中,要釐清和明晰各個部門的責任,嚴格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事中事後監管原則,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提升監管效能,防止出現多頭監管和監管真空狀態、劣幣驅逐良幣、部門扯皮等現象。

其次,要打破信息孤島。要充分運用互聯網技術和手段,各個部門之間要建立起信息共享的大數據庫,實現業務協同,在企業辦理獲得經營資格的證照過程中,要讓信息多跑路,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

再者,要嚴格落實問責機制。對於沒有依法按規執行“證照分離”改革政策的單位和工作人員,都要進行追責,用嚴厲的問責倒逼“證照分離”改革的落地落實。

“照後減證”倒逼服務提檔升級

■ 毛旭松

從最初的“先證後照”到如今的“照後減證”,不僅是簡單的次序變化,更是在“放管服”改革中,切切實實落實簡政放權的要求。“證照分離”或者“照後減證”,就是進一步簡化營業執照之後的行政審批。

以前,在一些地方,辦企業、跑項目簡直要經歷“九九八十一難”,層層關卡審批,辦理流程繁瑣,更不要說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了。老百姓把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用於徒勞的等待和奔波在各個部門之間,既耽誤了辦事效率,也影響了個人創業和企業發展。

行政審批權來自政府部門,多年來已經形成了一套固有的工作模式,確實在實踐中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但隨著時代發展,尤其是互聯網在辦公中的普及,舊有的模式和方法暴露出一些弊端。在這種背景之下,就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提高效率。

要改變一勞永逸的工作方法,探求創新舉措,對部分安於現狀的部門來說,確實是痛苦的抉擇。然而,要營造公平高效、充滿活力的市場環境,就要從政府機關做起,必須對眾多的工作流程進行再造,通過機制變革提高工作效率。

隨著市場經濟逐步開放,原有的管理模式已然不能適應時代的發展,政府部門的職能必須向服務型轉變,簡政放權是職能轉變的必由之路。當然簡政放權並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以法律為依據,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情管好。

“照後減證”有利於釋放微觀主體的活力,改革紅利將惠及企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釋放社會創新創業活力。正如一位央視財經評論員所說,對於未來可能成長成參天大樹的很多小微企業來說,如果一開始發展的時候,碰到的都是很高的門檻,它就過不去,也獲得不了成長的機會。作為政府部門,不應該通過行政審批給企業樹高門檻,而應該搭樓梯,讓小微企業一個臺階一個臺階走,通過應有的服務和監管,讓企業逐漸成長起來。

簡政放權是大勢所趨,但權力下放或削減,並不意味著服務可以減少,相反更要在服務上下功夫。行政權力的下放,政府部門能夠更加靠近群眾以便更好服務群眾。隨著程序更加規範、制度更加合理,相信“權力沉下去,服務提上來”的目標並不遙遠。

優化營商環境,關鍵要給企業“鬆綁”,掃除遇到的障礙,真正打通讓企業能夠經營的通道。“照後減證”順應了市場和老百姓的訴求,同時考驗政府部門的服務水平。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事中事後的監管上,是政府部門的重要工作,要少些三令五申的繁文縟節,多些真情實意的公共服務。

監管不能退場還要加強

■ 戴先任

以前“先證後照”,也就是創辦一個企業要先到主要部門獲得行政許可證,才能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在等待許可過程中,企業往往難以開展前期籌備工作。

9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向全國有序推開已在上海自貿區等試點的“證照分離”改革,破解“准入不準營”難題。會議決定,從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對第一批上百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照後減證”,對不必要設定審批、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可由行業自律管理的事項直接取消審批或改為備案,並加強市場經營過程的監管。這就是在為企業掃除障礙,避免企業被卡在“准入不準營”的隱形壁壘之間不能動彈,這也是將權力關進籠子裡。

據瞭解,從商事制度改革以來企業數量大大增加,4年增加了大概6000多萬市場主體,其中3100萬是企業。減少一些不必要的許可,就能進一步增加企業的積極性,能夠激發更大的市場活力。

“證照分離”改革,實際上就是“審管分離”,是對行政與市場進行合理切割。從宏觀上看,就是在進一步簡政放權,是在讓權力迴歸本位。從“先證後照”到“照後減證”,拆掉企業面前的柵欄與障礙,減少的是不當干預。而減少不當干預,也能大大壓縮權力尋租、權力自肥的空間。

由點及面推進,這是改革策略,首先在點上突破,進而由點及線、由線到面、由面到體。此次推行的“證照分離”改革,率先由上海自貿區等地試點,現在則在全國推開,也有望成為由點及面的成功典範。

推進“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要避免放權的同時也“放手”,由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由亂作為變成不作為。對此,對於失職瀆職的相關部門與責任人,要嚴格問責,並且要督促相關部門守土有責。審批退場了,必要的監管不能退場,還應該加強,這樣才能促進形成健康的市場生態。

專家觀點:做好改革加減法 釋放微觀主體活力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任興洲:首先是減少證的數量,市場能夠調解的,行業協會可以自律管理的,就徹底放了;再一個,企業一企一證,就絕不辦兩個證;還有就是把不必要的繁文縟節的程序減掉。而加法,除了服務,比如“多規合一”的一站式服務,更多體現在監管思路的變革上。把前面進來的大門打開,事中事後監管就要跟上,而且是科學監管、公正監管、動態監管,以及利用市場經濟的手段監管。

“准入不準營”影響民間投資積極性

央視財經評論員劉戈:4年來增加了很多企業,但這些增加的企業現在是不是都在營業?這個數字一時可能拿不到,但平時調研的時候有一些感受,一些企業發現辦照辦證比以前簡單得多,但進來後會發現,還是有很多無形的門檻。比如說前幾年取消的房地產經紀人的資格許可,據我瞭解,一些地方開辦中介門市部,還是要拿這個證,聽到的信息和實際情況不一樣,一定會影響到民間投資積極性。

網友觀點:

@秋天的稻草人也:政府優化服務不能忽視小微企業,要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還應突出為小微企業服務。其實,小微企業和市場監管部門聯繫比較多,要讓“小微”們把監管部門當成孃家,既有利於“雙創”,也有利於穩定就業。

@大大大Jason6888:在我看來,“證照分離”絕不是隻“放”不“管”。“證照分離”改革後,還得加強聯動,做好市場監管的“加法”,可以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統一歸集公示各部門登記、許可、備案等准入信息和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監管信息,進而形成監管大數據。

@用戶5636567650:“證照分離”改革效果怎麼樣,相當程度有賴於優化服務。優化服務最重要的是轉變心態、換位思考,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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