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傳銷骨幹一律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搶劫、敲詐數罪重判,最低無期至死刑,大家怎麼看?

江城子


雖然不知道,提問者的意圖是什麼,但是我總覺得這個問題含沙射影,影射最近的傳銷“反殺”案件!

在此我不多說,但是可以表達的是,很多傳銷頭目雖然可惡,但是都罪不至死。國家刑法有相關規定,什麼樣罪行要判死罪。一些中層骨幹其實也是受害者,最後沒辦法才去騙人!

傳銷說到底就是一種高級騙!

大多都是愚昧,想不勞而獲的人,才會中招,稍微有點腦子的,也不會被騙!

還是自己的原因!

而傳銷的存在,就是因為有一部分人,智商短板,想一夜暴富,當然這其中也有一部分,本身知識水平低,認識不足等原因!

但是即便如此,就一律通殺?

你是逞了口舌之快了,但是人命不是隨便給個定義就可以的。

尤其是在這個人權為主的時代內,只要不是剝奪政治權利和人生權利,大家在法律下是平等的!

既然有平等,你不能因為他騙了你,你就要殺人家?說是大家討論,但是內意卻有借刀殺人之刑!

當然,我不是為傳銷辯解,我本人也厭惡傳銷,希望社會杜絕!

但是你要知道,這世界本身就罪惡滋養的溫床,有人的地方就有犯罪!

你要麼把人都殺光吧!不是因為傳銷而有人去做,而是人想出來的傳銷!

所以,人才是根本!


筆下乾坤


法律是社會公德的衡量而不是尺寸的衡量,也就是說不能以1+1=2這樣的思維來思考的,舉個例子:張三殺了1個人,判死刑,他殺了10個人還是判死刑,殺人償命是公理,但他另外的9條命還不出來了,因此:怎麼制定法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怎麼執行,如果執行不到位,法律就等於擺設,而恰恰執行到位又相當困難,可以說基本沒有執行到位的案例,要麼是重判,要麼是輕判。

我認為法律的要義在於:不是違法瞭如何判刑,(無論怎麼判都是不對的),而是讓人不去違法,而要做到這點也是相當困難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要“立”的其實並不是“法律”,而是社會“公德”,而恰恰我們今天的社會最欠缺的就是社會“公德”,每個人都很特殊,沒有普世價值觀和共同的信仰,也就無從形成社會“公德”,這就是為什麼今天的社會很亂很亂,明知殺人要死,可還是天天都有殺人和被殺存在,難道真的是人不怕死嗎?不是的……

為什麼中國古代很文明,被稱為“禮儀之邦”,因為那時人們有共同的價值觀和信仰,比如男人有男人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女人有女人“相夫教子、賢良淑德”的普世價值觀,現在這些都基本不在了。

“自由”是每個人追求的,但絕對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比如結了婚,就有家庭的約束,就不能再去找女人,找男人了,可現在的人啦!……)今天的人就是太自由了,打著“自由”的旗幟,想怎麼幹就怎麼幹,想殺人就殺人,這不得不說已經有違人倫了!

所以我還是堅信:只有祖宗的古老智慧才能救萬民於水火,才能拯救這個醜惡的世界,否則“無解”!“公德”美、世界美;人心惡,世界惡!


用戶9090960


老鬼認為:對於動不動就讓人家破人亡,無法正常生活的傳銷,一定要重罰重判!

在當今這個快速發展的社會節奏下,賺快錢也成了很多人心中發家致富的路子之一,這也是傳銷能夠不斷滋生,發展的原因之一。

眾所周知,傳銷害的不光是一個人,而很可能是一個家庭和一個人的一輩子。很多做了傳銷的,被抓了釋放以後,仍然念念不忘傳銷組織中的體系、上下級和“美好願景”,一直活在虛假的妄想裡,相當長一段時間都無法恢復。

而作為傳銷的領導人和骨幹,卻因為法律給傳銷定性的角度問題,大部分都可以逍遙法外,只是輕微的懲戒、違反社會治安的拘留、金錢上的罰款而已。

等到他們一旦被釋放,換個地方馬上又開始了邪惡的傳銷活動。

其實,傳銷的危害性堪比邪教:不停的洗腦、發展下線、虛假的願景、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毆打、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聚眾淫亂、致人死亡、綁架、強姦、勒索。

這些都是在傳銷過程會出現過的各種犯罪事實,然而這些在抓捕傳銷領導人和骨幹的時候,並沒有分開認定、量刑和判罰,而統一歸為傳銷進行處罰,老鬼認為這個是極為不妥的。

老鬼認為是否數罪併罰要看具體案子的情況,也不是說所有的都要數罪併罰,而應該根據情況選擇數罪併罰還是從重判罰。

總而言之,傳銷對於社會的發展沒有任何好處,只有害處。應該堅決取締,並且從重判罰累犯,杜絕再次犯案的可能性才是王道!

希望傳銷不再害人,社會永遠和諧!

我是老鬼,我們的觀點影響我們的生活!

謝謝您!


老鬼雜談


傳銷是一個讓人深惡痛絕,是非法的組織。不僅禍害了當時人,同時也破壞很多家庭的幸福生活。

現行的法律也只僅對領導組織的頭目,骨幹予以懲罰。對多數人也只相應的以教育,批評為主,以處罰為輔的原則。傳銷是一個黑心的,能把稻草說成金條的高級的騙子組織。以大多數人的損失,來養肥金子塔上層的人員。

它的思想就是一夜能暴富,做人上人。不斷地發展下線以金錢買東西的形式入股,它發展的下線,也是親人,鄰居,老鄉,同學,戰友,同事,熟人為根本圈。一個個拉入傳銷組織。造成你騙我,我騙你,所有成員一起騙的現象。然後按金字塔的級別獲取利益。

為了成員增強騙的技能,該組織不斷給新人上課,傳授所謂技能。並讓所謂成功人員,講述成功發財的經驗,不斷洗腦,高呼口號,至為瘋狂。

一旦進入傳銷組織,你便失去自由,必須以發展多少下線,或者投入多少資金,換取有規定的自由。總之,癟芝麻炸油,非炸盡不可。

傳銷利用人的暴富心理,加上本身愚味無知,讓深限之人,真以為不勞而獲,一夜能暴富。是徹頭徹尾的騙局。

對違法犯罪分子,怎麼懲罰自當必須按法律,法規來執行。我們雖然痛恨,特別是當事人及其家屬,希望判重些,也是人之常情。但文明社會,必須也是法制社會。

希望指望一夜暴富的人,及時回頭。更希望不要被傳銷組織的洗腦,而深限其中,害了自已,害了家人,害了親朋好友。

傳銷是一條不歸路。





雪化了是春天Lee


百分之百贊成,處理傳銷頭目就應該重判乃至死刑,不下重手中國這個毒瘤是不會好的,中國政府應對傳銷、人販子、食品造假、黑社會、毒販、假藥、以及危害人類安全恐怖組織的採取高壓政策抓住就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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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關於傳銷的罪名,很多人都知道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這個罪,通俗來說就是僅僅針對傳銷骨幹判刑的,客觀來說,該罪並不重,一般就是五年以上,嚴重了,五年以上。

因此估計也是因為這樣,才會有這樣的提問。

但是提問這種想法非常不現實,任何犯罪最基本的是得到相應的懲罰,也就是你做了你就才會有懲罰,所以哪怕比如都是搶劫罪,也會細分到有沒有帶刀,是不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這樣的細節上。

其實這種數罪併罰在傳銷的判刑中很常見,原因是他們在傳銷中本身為了控制他人,就時常會採取一些,毆打他人,非法拘禁,綁架他人要求錢財這樣的手段。

因此,是傳銷活動中,他們做了這樣的事情,因而才會有這樣的懲罰,而不是反過來的。

每次犯罪中,很多人都認為只要直接全部死刑就會遏止犯罪。

但是其實重不重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很多人犯罪,比如殺人,放火,販毒,這樣都是重罪,他們會去做,並不是他們無知,不知道這個很可能是死刑。

而是第一有巨大的利益市場,第二他們總認為自己不會被抓住。

因此根源上解決問題和提高打擊力度也很重要

類似傳銷,如何根源上讓更多人摒除類似不勞而獲,天上掉餡餅的想法,大力發展經濟,提高全民素質和福利制度,也許會有用。

而對於類似北海這種人盡皆知的傳銷窩點城市,就應該堅決打擊,全面掃蕩。

不要讓做傳銷的人抱著我有靠山,我有關係,我就是可以為所欲為,我不會輕易被抓的想法。

我相信這樣也許可以實在的減少傳銷犯罪。


廖彩琳律師


一旦與傳銷有染,都存在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甚至故意傷害以至故意殺人等罪行,哪一條都離得開重判?所以對這些人特別是骨幹最輕的也得是死緩!同時也希望執法部門多花點心思,主動出擊,不要等人家的紙條,或銀行職員的報警,甚至血淋淋的屍體乃至白骨才有所作為。


仙雨嶧


當前我國表面是一派太平盛世的昇平景象。但從社會各個層面湧現出緒多嚴重違法犯罪現象,又似亂世的表象,甚至某些罪惡行徑已遠比真正的亂世更顯兇殘。這裡只談傳銷,無論官方,法律是怎樣對傳銷行為定性,但傳銷實質就是大規模謀財害命的罪行。多少人被騙得妻離子散,多少人被弄得家破人亡,多少人被搞得流離失所。尤其是受害者之眾多,更是駭人聽聞,史無前例。傳銷對社會,民眾的殘害罄竹難書!今有智者提議:對傳銷組織骨幹一律判處無期徒刑至死刑。原有刑法對該罪判罰太輕,毫無震懾力,近似縱容。聖人曰:治亂世用重典。就是要借用一大批作奸犯科者的人頭,平息社會的混亂,安定人心。把國家建成真正安居樂業的太平盛世。故此,堅決支持嚴懲主張。以救人民,以利國家。


坐觀世情


傳銷之所以氾濫成災,歸根結底就是法律的寬容,給傳銷組織頭目用重刑,一定能起到震懾作用。


仁205121447


法律和制定修改法律是一項很嚴謹的工作,先要提出草案立法機人大法工委關提出草案,再讓執法機關最高法院進行審議,看看在實際操作中有沒有可行性,以及出臺相對應的司法解釋,法律的制定和出臺是一個非常細化的工作,細到一個字以及一個字含義還有標點符號都不能有半點錯誤,尤其中國文字博大精深,法學家不僅對法律熟悉,還需要專門的語言學家對全文進行仔細揣摩,不能有半點疏漏,將近十四億人國家一個法條出來,產生的影響何其巨大。就讓感情攜裹著民意隨隨便便就要,判人死刑或者無期,😰😰😰這與暴民有什麼不一樣嗎?可以建議修改或者加重處罰,但必須有法可依。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千萬不要讓所謂的無理性的民意所攜裹,法律的尊嚴是靠著無數的公平公正無枉無縱的判決樹立起來的。可不是嚴刑峻法威嚇建立起來。

其實大多數人並不懂的,對很多罪犯來說死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無止境的等待死亡時所受的煎熬,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監獄也不例外你們總覺得那些人販子,小偷,傳銷,騙子們會在監獄裡過得好,那你們就錯了在社會上沒人待見那些人,進了監獄也同樣沒人待見他們,同樣是最被瞧不起的,在哪裡都不會好過!

對於已經造成的傷害一死了之,他倒是解脫了,可是對於那些受害者沒有半點益處,這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垃圾,只有放錯位置的資源,古代對於犯罪的人販,大多數都是發配到邊緣地區戍邊墾荒,這是一個非常的辦法,這是一個很好的辦法,在沙漠裡種樹,再無人區放牧,在高原採礦,都是榨取剩餘價值的和他們自我救贖的辦法,也可以通過創造財富補償給受害人,一殺了之是最笨辦法,人是理性的動物不要讓情緒支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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