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迎重大利好?川普政府廢高校平權錄取指導意見

在備受關注的哈佛大學招生涉嫌歧視亞裔案即將開庭之時,川普政府近日再次對美國高校錄取涉及種族的“平權法案”採取行動。

亞裔迎重大利好?川普政府廢高校平權錄取指導意見

奧巴馬時期發佈的7份鼓勵高校將種族作為錄取考量的指導意見被撤銷,同時小布什時期發佈的種族中立錄取的指導意見得到“恢復”。

美國司法部:指導意見超越法律

司法部在去年11月時要求對高校錄取中採取的涉及種族的“平權法案”進行重新評估。作為評估過程的一部分,司法部近日撤銷了教育部民權科的7項指導意見。這些意見由奧巴馬政府在2011年和2016年發佈,鼓勵高校在錄取工作中,把申請學生的種族作為考量,以推進校園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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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政府的司法部官員認為,這些指導意見超出了法律、憲法和最高法院判決的要求,誤導學校應優先考慮“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而不是法律本身。

什麼是“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所謂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直譯肯定性行動)誕生於上個世紀60年代美國風起雲湧的黑人運動和婦女運動的洪流之中。

弱勢群體應該得到優待的想法,最早出現在約翰·F·肯尼迪總統1961年關於僱傭聯邦承包商的行政命令中。1965年,美國時任總統林登·約翰遜簽署了一項類似的行政命令,將涉及範圍擴大到所有的聯邦政府承包商,要求他們採取措施僱傭更多的少數族裔。

後來,美國大學和學院開始在錄取過程中使用同樣的指導方針。但平權法案很快在隨後的幾十年裡引發了激烈的辯論,因在招生過程中偏袒少數族裔,以促進校園多元化,一些案件出現在美國最高法院。1970年代,一名男子因是白人在錄取時被拒將加州大學告上法庭。此案上訴至最高法院,1978年高等法院宣佈使用種族配額是非法的,但是允許高校在錄取學生時繼續考慮種族問題。此後多年,也時有類似案件上訴至最高法,最近的,就是由學生公平錄取委員會上訴哈佛的“亞裔歧視案”。

亞裔學生表現更優異、成績更好,但在大學錄取時,卻因為亞裔身份而被拒,而那些成績不好表現平平的黑人、印第安族裔或墨西哥裔卻能優先被錄取。很多人認為,讓所有人平等擁有權利和機會的平權法案已經陷入了“反向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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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政府能否順利取消學術平權政策,還未可知

目前,雖然特朗普政府已經有所表示,但此舉能否順利實施,還未可知。

1、2016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贊成平權行動;

2、美國司法部門和教育部門的強硬派反對使用種族來衡量教育的多樣性;

3、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Anthony M. Kennedy,)本月(7月)底即將退休,使得最高法院無法對平權行動進行決定性投票;

4、特朗普很可能會提名一位試圖整合精英教育機構政策的繼任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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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看起來似乎很明朗了,但美國大學的態度也很值得玩味。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和巴克內爾大學(Bucknell university)等一些大學表示,它們將拭目以待教育部如何發佈新的指導方針。其他大學則表示,他們將按照最高法院的意願,推進校園多元化。

哈佛大學發言人邁洛迪·傑克遜(Melodie Jackson)表示,哈佛大學將“繼續大力捍衛自己以及所有學院和大學的權利,把種族作為大學錄取的一個因素,這一權利已經被最高法院維持了40多年。”

亞裔迎重大利好?川普政府廢高校平權錄取指導意見

密歇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的一位女發言人Kim Broekhuizen表示,該大學希望有更多的自由來考慮種族問題,而不是更少。“我們認為,允許將種族問題作為錄取過程中的諸多因素之一加以考慮,這是正確的。”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一項研究顯示,在2017年10月接受調查的美國人中,71%的人對平權法案持積極態度。正如肯尼迪大法官所說的:“對於美國的教育體系來說,將追求多樣性與憲法承諾的平等待遇和尊嚴相結合仍然是一個持久的挑戰。”

這場反對平權法案的拉鋸戰或許還將持續,我們拭目以待,也期待“哈佛大學歧視亞裔案”的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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