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到底影響了誰?

2019年,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到底影響了誰?

近些年來,隨著新的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企業在用工時,都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

對於企業來說,社保算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很多時候,員工自己也是不願意過多的繳納社保。因為交了社保之後到後,到手的錢明顯少了。

於是,就出現了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的情況。

很多企業就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資寫的比較低,有的甚至直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籤,基本的社會保險就以最低工資標準繳納,而實際上,發放的工資遠比最低工資標準高很多倍甚至幾十倍。

但是現在可不能這樣“鑽空子”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有啥影響呢?誰收不是收啊?

2019年,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到底影響了誰?

其實不然。

目前有的企業不給員工上社保,更為常見的是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這種情況有將被改變。

舉個例子,假如你的實際工資每月有10000元,但企業卻按照社保繳費下限5000元來給申報和繳納社保費,這樣一來,雖然當期你到手的工資會變多,但長遠來看,你的社保權益是受到損害的,至少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會變少。

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以後,你和單位得按照實際工資10000元交社保。

這樣一來,雖然你和企業當期繳納的社保費會變多,拿到手的工資會變少,但長遠來看是划算,這將大大增加員工的社保權益。

繳費基數的增加,個人社保賬戶餘額也會增加,退休時發的退休金也會增加。各項福利保障也是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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