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縣檢察院:駐所檢察室加強監管場所放風秩序管理

夏末秋初,天氣依然炎熱。監管場所既要儘量延長在押人員放風時間,又要確保監管場所的安全。為做好監管場所在押人員管理,保證在押人員身心健康。洛川縣檢察院駐所檢察室堅持從實際出發,不斷完善日常監督工作,對在押人員放風時“群進群出”向看守所進一步提出了明確要求,提高了監所安全係數。

一是堅持每天上、下午兩次放風制度,嚴格執行放風規定,做到每天放風不少於兩小時,確保在押人員在放風場所內的自由活動時間;二是在放風期間絕不允許在押人員私自在放風場所或是在監室內長時間逗留,由於身體原因確實不能到放風場活動的,管教民警必須安排不少於兩人在監室內陪伴,防止出現意外;三是對思想不穩定的重點人員每天要求監室內有二人以上在押人員跟蹤觀察,嚴格落實“群進群出”措施,遇突發情況要及時跟進管理;四是巡控民警要加強放風期間巡視工作的力度和密度,對在押人員放風期間要注意觀察在押人員在放風場所上的活動和監室、放風場所上的人數情況,發現有獨處或是違反監規的,立即督促改正。

(洛川縣檢察院 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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