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猥褻女生被開除不反省還鬧自殺,你怎麼看?

呆呆瓜ya


艾瑪,照這麼說,你猥褻女生還有理了是不?

這種學生留在學校,說實話就是一顆“定時炸彈”,指不定什麼時候就引爆,建議相關部門能及時進行處理。



從文章描述來看,該男同學是在路上撿了一把鑰匙,然後晚上摸到女生宿舍樓,挨個門試,終於打開一個宿舍門,在進入宿舍後就對其中一名女生襲胸……

沒想到的是,事後這同學居然弄出了一張抑鬱症證明,關鍵是還為此逃脫了法律的懲罰!學校在做出全齊退學的決定後,居然又允許其復學,要不是同學們看不慣他那種“裝病躲避懲罰”的做派,此事就這樣被矇在鼓裡了。


現在好了,事情一曝光後,這同學估計很難在學校繼續呆下去了,實話實說,在目前這種安全第一的大環境下,這樣的同學留在學校裡,始終會讓大學不放心。

當然,身體有疾病的人,我們也不能隨意剝奪人家的受教育權,我是覺得,你既然能開出一張抑鬱症的病歷來,那麼,患者有沒有去進行相應治療?

有抑鬱症的人犯罪,也應該有相應懲罰結果吧?



如果你這個同學犯病了、治療了、做的事情給予相應處理了,我想大家都不會揪著此事不放。

怕就怕在出事了後一紙證明就讓自己逃脫各種懲罰,這樣的做法可謂是後患無窮,將來麻煩的不僅是學校,更會害了這位同學本人,也會給其他同學帶來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學校、相關部門得引起重視了……

認可俺滴回答,那就關注一個唄😄


普了次法


表明觀點:黃某的行為典型就是“我弱我有理”,他的邏輯是自己辛辛苦苦十多年考上的大學,因為摸下女生就全沒了,心有不甘。但是他卻不說別人辛辛苦苦十多年考上大學,竟然碰上個這麼個渣渣,人家一輩子都有陰影了。這樣的人竟然還有臉鬧自殺?

事件簡述:

一則名為《我辛辛苦苦的考大學,摸了一下女生就全沒了》的網帖在“豆瓣小組”上流傳。該帖以五邑大學機電工程院學生黃某的口吻,自述其於今年5月份,因在校期間潛入女生宿舍實施猥褻後,被校方勒令退學一事。他寫道:“我讀了十幾年書,好不容易上了大學,摸了女生一下就沒了?”“我不能接受,我拒絕接受。”在帖子末尾,黃聲某稱自己患有抑鬱症,有自殺傾向,並強調“都是你們逼的”。由於黃某在自述中毫無悔改之意,此帖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有網友爆料稱,因黃某自稱患抑鬱症將自殺,校方並沒有對他進行處罰。9月10日,五邑大學黨委宣傳部一位黃姓老師表示:目前校方正就此事進行調查,如果此事屬實將會對黃某嚴肅處理。

再看看這個所謂的大學生的自述(摘選部分):

以上大概就是這個男生的自述。通過整個帖子來看,這名所謂的大學生通篇都在說自己的無辜,反而嘲諷別人是魔鬼!竟然還有臉說出來,讀了十多年書,好不容易考個大學竟然因為摸一下女生就沒了?我很好奇這個大學生十多年的書都讀哪兒去了?難道不知道這個行為已經屬於犯罪了嗎?按照規定,學校報警完全構成刑事責任!別說讓你退學了,讓你蹲個大牢也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男生所謂的帖子裡存在各種假話:

  • 1、模模糊糊的走進女生宿舍?這種鬼話誰信?
  • 2、自己宿舍的鑰匙開了女生訴訟的門,而且是隨便試試的,你信?
  • 3、即使是案發之後,竟然沒有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反而長胖了!可見心理素質過硬
  • 4、頭髮摸一下胸也摸一下左摸摸右摸摸還要嫌棄一句“胸好像都沒我大”,這種行為難道不是猥褻?不是犯罪?竟然還聲稱自己只是摸摸。
  • 5、文中還聲稱自己“傻傻的信了”,這種渣渣,誰敢說他傻?

綜上來看,這個大學生聲稱自己有抑鬱症,你信嗎?這麼強的心理素質,我看這番話也是清明節燒報紙——糊弄鬼吧!

個人建議:

從學校的角度出發,所謂家醜不可外揚,讓該名學生自己退學既是為了保護這名學生,也是為了保護學校的聲譽。但是我認為這種做法並不能解決問題,相反通過該名學生的網帖至少可以看得出來,這種大學生,並不值得拯救。相反其一直沉浸在自己反而是受害者的認知當中,毫無悔過之心!

個人建議該事件應當交由公安介入,對改名所謂的傻傻的大學生進行懲處!其半夜進入女生宿舍並摸女生胸部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按照《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既然這名大學生認為處罰他的人是魔鬼,那麼我建議將這起案件交由法律來做裁判者!給這個自以為是的大學生知道,什麼是魔鬼!



麋鹿說法


近日,一篇《我辛辛苦苦考上大學,摸了一下女生就被退學了》的帖子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該帖子疑似廣東五邑大學學生黃某所寫。黃某表示,自己僅僅摸了一下女生,就換來勒令退學的嚴重後果,他感到極其委屈和忿忿不平。而我想說,黃某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僅僅退學而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對他網開一面了,他非但毫無悔意反而還把本為行兇者的自己塑造成受害者,想問他哪來的厚顏無恥?

通觀整篇帖子,黃某完全是在為自己開脫罪責和表達不滿,完全沒有看到一絲一毫的悔恨之意。據他描述當晚的事發經過,他說他迷迷糊糊就摸進了女生宿舍,你信嗎?他說他隨手試試就用自己宿舍門的鑰匙打開了1019女生宿舍的門,你信嗎?他把這一切都歸結於這個神奇的世界,你信嗎?
據知情人透露,黃某無意間撿到了女生宿舍1019的鑰匙,就心生邪念潛入女生宿舍,一間宿舍一間宿舍地試才最終打開1019房門的。我認為這個說法更符合常理,怎麼可能像黃某說的那樣用自己宿舍的鑰匙碰巧打開了1019的門鎖?



在帖子最後,黃某感到十分委屈,聲淚俱下地控訴道:“我辛辛苦苦考上大學,摸了一下女生就退學了,我拒絕接受。”說得好像自己真的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樣,難道深更半夜潛入女生宿舍偷摸女生胸部一點也不嚴重嗎?這已經涉嫌構成猥褻罪了,沒有判你蹲幾年大牢就不錯了,反過來倒成了你不能接受的不公正待遇了?
要我說這樣的人得了便宜還賣乖,既然他覺得自己受了委屈,那就依法辦事吧。我想一旦啟動刑事訴訟程序,法院判他蹲幾年大牢他就一點也不感到委屈了。

現在沒讓你蹲大牢你就好好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吧,要知道現在想制裁你的人可多了去了。


冰焰


美國有個案子。人家要自殺,警方成功擊斃,阻止了自殺。可喜可賀,防止了一個畜生自殺在順帶了傷害了別人


暴躁老兵007


這是什麼荒唐的邏輯,你辛辛苦苦考上大學,就可以胡作非為、為所欲為嗎?你辛辛苦苦考上大學,就是為了去胡作非為的嗎?如果你這麼想,這麼管不住自己,又何必辛辛苦苦地考大學,早點走上社會,早點找個願意跟你一起的那個人,那不是更好?

再說了,誰不是寒窗苦讀十幾年,誰考上大學不是辛辛苦苦,誰告訴你成功有那麼容易?被你摸了一下的女生,也是通過努力拼搏才金榜題名,難道她這麼努力,就是到大學來讓你輕薄的?

年少衝動,可以理解,但是作為一個大學生,作為一個成年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衝動,放任自己的衝動而行不軌之事,那就與動物無異了!犯了錯,還不懂得反省,感到很委屈,好像這是一件多麼微不足道的事情,對自己是不是太殘忍了?

實踐證明,還真沒有委屈你,一個無德之人,學得更多,危害性越大。古人早就說過,“有才無德,其行不遠”,早就為你下了定論了,你就安心在家歇息吧!


打虎拍蠅


也算這個猥瑣男幸運,倒退幾十年,像這種潛入女生宿舍猥褻女同學的行為,早就被定成流氓罪了!還容得他在網上矯情!

在今年五月時,五邑大學機電工程院的黃某因潛入女生宿舍,對四號床鋪女生實施猥褻被抓,經警方和學校研究決定,建議其退學。

然而,有自稱是知情者的同學爆料稱,由於黃某自稱患有抑鬱症,並未遭到處理,而是悄無聲息地“復學”了。而9月7日,更是有人以黃某口吻寫了一篇名為《我辛辛苦苦的考大學,摸了一下女生就全沒了》的帖子,並開始在網絡流傳。

就這樣,原本一個被“掩蓋”的醜聞,再次浮出水面。現有記者先後聯繫了公安部門和校方,並對事件進行了調查。

據江門市公安局回應:

“經查,黃某承認自己有實施猥褻他人的行為,但其精神狀態極不穩定,後經醫院診斷,黃某屬焦慮抑鬱狀態。黃某現正由其監護人帶回接受治療。”——江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

而五邑大學的宣傳部部長則稱:

“黃某已經於近日主動退學,身體有疾病,家長到學校辦理了退學,因此學校沒有做出相關的處理意見,如果他沒有主動退學,學校肯定會根據公安部門的意見和結論做出相應的處理。”——五邑大學宣傳部戴部長

不過,網上有自稱知情者稱,黃某其實是在本學期復學了,但由於受害者及一些知情者看不慣這樣的猥瑣男以稱病的方式耍無賴,並設法回到學校,所以才將事情公佈於網絡。而隨著輿論的壓力,黃某也只能再次“被迫”退學。

從網絡流傳出來的說法來看,黃某是在女生宿舍樓下撿了一把鑰匙,然後竟然趁著管理員不注意,逐個房間去試,並最終找到了失主所在的房間,進入房中進行猥褻。

話說這黃某,也真是頗有“恆心”,為了心中的邪念,能在整棟宿舍樓中挨個試鑰匙。你早有這樣的恆心,也不至於自稱“好不容易考上個大學”吧?但現在,依舊不知悔改,扯什麼“摸了一下女生就沒了”,你這不是自作自受麼?!

其實,退學已經便宜你了!倒退幾十年,你會知道流氓罪是什麼下場!下面這個黃某,就是你的下場:


碣石樵子


我看了這則新聞之後,又查了一下相關的信息,確認有其事。看來真應了那句話—多行不義必自斃!黃某身為大學生,連最起碼的認知和分辨力都很差,你說這種素質的人佩做大學生嗎?因此除勒令退學外,還要再補一刀,將此事交由警方處理。

至於黃某謊稱患抑鬱症將自殺,像這種連最起碼的做人基本倫理道德都沒有的人,千萬別勸他,如果你勸就中了他的著,就相當於助紂為虐。當然,不是我無情與冷漠,而是針對這種連臉皮都不要的年輕人,他喪夫了讓人尊重的資本。

我仔細看了黃某寫的那篇東西,裡面有一些內容像是從網上下載的東西,從他這種思維不太正常的人筆下,有些內容是寫不出來的,完全像低俗的網絡小說部分情節。只是稍做修改,加入了自己臆想的成份,以及裝扮成受傷的中山狼。這種小伎倆讓人一眼就看穿這屬於網絡上發洩不滿情緒的弱智做法,並且具有一定傳播不良風氣的嫌疑。

有時我在想,像黃某這樣的人,受教育多年,他的思想道德怎麼會差到這種程度?黑白不分,是非不明,恐怕這與他所受到的家教不無關係。如果是這樣的話,還是交給他的爹孃去回爐好好教育去吧。否則,將來真要是成了精神病,肯定會危害社會。


韓國成老師


不知道這個大學生自殺了沒有,如果他自殺了,且死亡成功了,我覺得這是他在人間做的最正確的一件事,也是給人類做出的最大貢獻,他幹掉了一個垃圾,一個渣渣。

我說這些話的前提是,這番言論如果真的是他所說,但這些言論十有八九的假冒的,是造謠的,是別人構陷的。

我對他的厭惡,第一,源於他的猥褻行為,第二,是對他違法行為非但不懺悔,反而變本加厲不要臉,而沒有一點反省與自責。這是更大的錯誤,一念之差,猥褻他人,只要受到懲罰,改正錯誤,從新做人,還可以原諒,但是,深思熟慮,對抗批評,死不認錯,這是更大的錯誤,不可原諒。

一則名為《我辛辛苦苦的考大學,摸了一下女生就全沒了》的網帖在“豆瓣小組”上流傳。該帖以五邑大學機電工程院學生黃某的口吻,自述其於今年5月份,因在校期間潛入女生宿舍實施猥褻後,被校方勒令退學一事。他寫道:“我讀了十幾年書,好不容易上了大學,摸了女生一下就沒了?”“我不能接受,我拒絕接受。”

在帖子末尾,黃聲某稱自己患有抑鬱症,有自殺傾向,並強調“都是你們逼的”。由於黃某在自述中毫無悔改之意,此帖引發了網友的熱議。有網友爆料稱,因黃某自稱患抑鬱症將自殺,校方並沒有對他進行處罰。9月10日,五邑大學黨委宣傳部一位黃姓老師表示:目前校方正就此事進行調查,如果此事屬實將會對黃某嚴肅處理。


還是重申這個事,第一,猥褻女生要拘留,第二,這篇文章大概率不是他寫的。


韓東言


讀了十年書還不知羞恥,不懂人倫道德,讀一輩子書也沒用!

看了全部爆料貼,我來梳理一下:

1、該男生稱自己半夜兩點多失眠去外邊晃悠,然後模模糊糊就走進了女生的宿舍。女生宿舍就那麼好進?

2、然後該男生用自己502宿舍的鑰匙隨手就開了1019女生宿舍的門。這外掛厲害啊,自己宿舍的鑰匙能開女生宿舍的門,是不是很神奇?

3、嘴裡說著上天在檢測自己是不是正人君子,然後就很不正人君子的摸了人家女生的頭髮,胸。。。

4、然後女生報警,該男子也向警察承認了自己惡性,但是因為有抑鬱症,被監護人帶回治療。

然而在爆料裡,他還在裝無辜扮可憐。這嘴臉真的太醜惡了。

還抑鬱症是吧,不想活了是吧?

誰來給他遞把刀,看他有沒有勇氣結果了自己?

這已經不僅僅是抑鬱症了,是時候該進精神病院了!

不過,微博有人爆料這個人並沒有退學,並且爆料出了更多真相,此男生還在到處找這個女生,不知真假:

以我看,如果事情是真的,這種猥褻女生還不悔改的人,勒令退學算是輕的了,應該入刑!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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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三心觀點:

不依法處理留下惡果,倒打一耙引發爭議。

三水三心分析:

據媒體報道,某第一大學生在校期間,潛入女生宿舍實施猥褻,後被校方勒令退學。但該人並沒有反思自己的行為,反而在9月7日發佈了《我辛辛苦苦的考大學,摸了一下女生就全沒了》的網帖,試圖為自己喊冤:“我讀了十多年書,好不容易考上大學,摸了一下女生,就沒了??”意思很明白,不就是摸了一下女生嗎?有什麼了不起的?

這樣一起事件,讓我突然想起了“農夫與蛇”的故事——農夫被蛇咬,難道,僅僅是蛇的問題?農夫不應該反思嗎?所以,三水三心從三個角度來分析這件事情:

第一,從學校的角度看來看,雖然是基於保護,但卻沒有依法處理

媒體報道說,黃某是“潛入女生宿舍”,然後,對熟睡的女生進行“猥褻”。那麼,這種行為,是否是違法犯罪行為呢?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麼,趁著女生熟睡,進行猥褻,是否可以認定為是“強制猥褻”呢?聚義歐冠的司法解釋:利用婦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狀態而實施的猥褻行為,能否認定為強制猥褻婦女罪呢?我們認為,這種猥褻婦女行為在本質上是違背婦女意志的,其猥褻手段可視為"暴力"、"脅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應認定為強制猥褻婦女罪

所以,黃某的行為,毫無疑問,是違法《刑法》的行為,是一種犯罪行為,是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那麼,學校為什麼採取這樣的處理呢?

我以為,首先,學校是本著“大事化小”的原則,以免事件發酵,影響學校聲譽。無疑,這樣的事情經過媒體和網絡發酵之後,會對學校的聲譽帶來一定影響,畢竟,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啊!

其次,更重要的是,學校是基於保護黃某的原則。輔導員說“你自己退學”“不留案底”“對你以後工作沒有影響”。在這一點上,學校的做法,真的是仁至義盡——畢竟,黃某也只是一個學生,對於一個學生,何必趕盡殺絕呢?

但是,教育必須在法制的軌道上進行,有些時候,可刻意的保護反而讓某些人喪失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我們的法治原則,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結果,黃某涉嫌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為學校的“仁”而沒有追究,導致甦醒後的蛇,咬了農夫一口,甚至可能要了農夫發的命。

第二,從黃某的角度來看,不怕的是犯錯,最怕的是不知悔改

在這一點上來看,黃某,可能就是一法盲!他根本沒有意識到,他的行為,是涉嫌犯罪的,是極有可能被處以刑罰的!

甚至,他完全不知道學校的良苦用心,我們可以想象,學校為了安撫被猥褻的女生,一定是做了很多工作的;學校為了保護他,一定是擔了很多風險的。

可是,他對於“猥褻”一事,輕描淡寫,“不就是摸了一下”嗎?有什麼了不起?甚至後面還說“我為什麼不去嫖娼”?

一個大學生,一個受過到年教育的大學生,鮮廉寡恥,枉顧法律,漠視道德,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到了這個程度——我們老家為了說一個人臉皮厚,經常用的一句話是“城牆倒拐”——他是否比這樣還要厚呢?

第三,沉痾當用猛藥,懲教結合方是治病救人的良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對於這種人,當以猛藥治之,才能清除其思想中的惡習,點燃其向上向善的火種。所以,作為學校,當以刮骨療傷之勇氣,以壯士斷腕之決絕,對這種人施以當頭棒喝。

建議學校將當初的各種證據,交由警方處理,由司法審判,黃某已經是成年人了,他應該為自己的行為去承擔相應的後果。

但對於這樣的人,我們也不能趕盡殺絕,還是要本著“懲教結合”的原則,該懲治的,絕不姑息,該給予機會的,還是要給一些機會。

總之,希望學校,不能為了保護而保護,要知道,過分的保護不會救人,只會害人!

希望黃某,痛定思痛,幡然醒悟,痛改前非,“朝聞道夕死可矣”,射社會一定會有對你的公正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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