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丨哪些企業需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

一、哪些企業需要執行

危險化學品企業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帶有儲存設施)企業及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企業。

安全丨哪些企業需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

二、具體執行什麼

1.生產裝置的安全運行狀態。生產裝置的溫度、壓力、組分、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藝參數是否處於指標範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是否處於安全運行狀態;各類設備設施的靜動密封是否完好無洩漏;超限報警、緊急切斷、聯鎖等各類安全設施配備是否完好投用,並可靠運行。

2.危險化學品罐區、倉庫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運行狀態。儲罐、管道、機泵、閥門及儀表系統是否完好無洩漏;儲罐的液位、溫度、壓力是否超限運行;內浮頂儲罐運行中浮盤是否可能落底;油氣罐區手動切水、切罐、裝卸車時是否確保人員在崗;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是否處於可靠運行狀態。倉庫是否按照國家標準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是否超量、超品種儲存,相互禁配物質是否混放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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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危生產活動及作業的安全風險可控狀態。裝置開停車是否制定開停車方案,試生產是否制定試生產方案並經專家論證;各項特殊作業、檢維修作業、承包商作業是否健全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作業過程是否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嚴格程序確認和作業許可審批,加強現場監督,危險化學品罐區動火作業是否做到升級管理等;各項變更的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4.按照安全風險辨識結果,重大風險、較大風險是否落實管控及降低風險措施;重大隱患是否落實治理措施。

三、相關制度的時間限制

1、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應督促指導企業於2018年11月30日前建立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將企業履行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內容,對於逾期未建立制度、不發佈、虛假髮布安全承諾公告的企業,進行約談、通報、公開曝光,並納入重點監管對象。

2、安全承諾公告時間:每天上午10時更新,至次日上午10時。

安全丨哪些企業需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


各個相關企業都要注意了,2018年11月30日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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