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殖戶注意了,如何規避「違建」?


現在接聽很多當事人來電,普遍都會說到一個問題:政府說我的養殖場是違建?只補償一小部分,或者有的根本不補償,對此,我應該怎麼辦呀?

遇到這種搞養殖被說違建的,應當首先判斷是否屬於違建。

如果原有的養殖場的土地為良田或耕地,那麼該養殖場屬於違建,最多隻能得到重置成本價,如果嚴重的話,可能不補償。

如果原有的養殖場的土地為耕地之外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或被村委會批准同意養殖的土地,那麼該養殖場的土地性質為合法,有營業執照的話,便可以爭取: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費+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費。

綜上所述,希望養殖戶們加以留意,注意何為違建,何為合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