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想建養殖場?這4個地方是不能觸碰的「紅線」!

在农村想建养殖场?这4个地方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新環保法》剛剛實行的時候,各地養殖場拆遷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現在國家對於農村養殖汙染的治理力度依舊不減。給諸位養殖戶提個醒,農村這4個地方是不可以用來修建養殖場的,否則就會觸碰“紅線”,將會被列入強制拆除的名單!

在农村想建养殖场?这4个地方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現在養殖場不允許建造在離水源較近的地方,因為建造養殖場會汙染環境,如果汙染了水源,造成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所以這種地方是不允許建造養殖場的。

相信養殖戶都懂得這個道理,不會在水源區域建造養殖場。

城鎮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

大家都知道,不少養殖場味道是非常大的,而且會有不少汙染,養殖場要是搭建在了居住區的附近,不僅臭味比較大,而且會汙染居住環境,所以這種地方也是不允許建造養殖場的。

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

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是不能搭建養殖場的,這種地方的環境是比較脆弱的,需要長久保護的,這一點在《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中是有明確說明的。

基本農田不能修建養殖場

基本農田是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土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一部分耕地。

在农村想建养殖场?这4个地方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對於基本農田,有“五不準”

①不準非農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法律規定的除外);

②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減少基本農田面積;

③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

④不準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

⑤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

值得注意的是,《國土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搞好農用地管理促進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工作的通知》曾提出,農民可以在耕地包括基本農田上調整種植業生產格局,發展油料、瓜菜、花木、桑茶、特產產品和其他經濟作物,可以將生產能力低、生產條件差的一般耕地改為草場,建造臨時畜牧場和飼養場,發展畜牧業。因此,耕地是否可以改造成養殖場,還需根據土地具體性質判斷,如果你有這方面需要,切記先諮詢當地有關部門,核實信息!

在农村想建养殖场?这4个地方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大家知道在我國哪些區域能養,哪些區域重點扶持,哪些區域不讓養嗎?

重點發展區:河北、山東、河南、重慶、廣西、四川、海南7省(市、自治區)。

該區域養殖總量大、調出量大,預計養殖總量年均增長1%左右,將成為穩定我國豬肉供給的核心區域。

約束髮展區: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和江蘇、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東等南方水網地區。

潛力增長區:東北4省(遼寧、吉林、黑龍江和內蒙古)和雲南、貴州2省。

該區域發展環境好,增長潛力大,預計年均增長1%-2%,將成為我國豬肉產量增加的主要區域。

適度發展區:山西、陝西、甘肅、新疆、西藏、青海、寧夏等7省區。

好在現在很多搞養殖的朋友都十分注重環保,這是最令人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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