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21人!富陽區紀委、區監委連發兩個通報,列舉8起案例!

涉及21人!富阳区纪委、区监委连发两个通报,列举8起案例!

為夯實全區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增強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富陽區紀委監委近日連發兩個通報,列舉8起案例,劍指履職過程中存在的“三不”問題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問題。

涉及21人!富阳区纪委、区监委连发两个通报,列举8起案例!

通報4起“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典型問題

涉及21人!富阳区纪委、区监委连发两个通报,列举8起案例!

1

區環保局、裡山鎮人民政府相關人員對環境保護工作監管不力問題。

2015年7月,區環保局對杭州七彩鍛造有限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投入生產的問題作出責令停止生產並處罰款的處罰。該公司鑄造車間停產後,未對廠區內殘留的化學生產原料進行規範處置和設置防護措施,導致大雨後酸性液體外溢,嚴重汙染周邊水體,該事件被浙江衛視《今日聚焦》欄目曝光,產生不良影響。區環保局作為環境監察的職能部門,對事件的發生存在監察監管不力問題;裡山鎮人民政府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屬地主體責任單位,對事件的發生存在風險隱患研判和監管不力問題。

2018年8月,區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郎曉波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並調整職務為靈橋鎮副調研員;裡山鎮副鎮長劉林峰受到政務記過處分;其他4名責任人分別受到政務記過、通報等問責處理。

2

區城管局銀湖中隊中隊長蔣國全對工程渣土處置監管不力問題。

2018年3月,兩家企業向區城管局銀湖中隊提出工程渣土處置申請,銀湖中隊在未進行現場踏勘的情況下審批同意,並在審批後未進行有效監管,導致實際傾倒渣土量嚴重超出審批量。蔣國全作為銀湖中隊中隊長,對工程渣土處置監管存在工作失職問題。2018年7月,蔣國全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3

區民政局募捐辦主任王群、富陽工貿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華對工程項目管理不到位問題。

經審計發現,富陽社會福利中心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存在項目管理不嚴、部分工程變更未按規定審批、燈具採購不夠規範等問題,王群作為業主單位管理人員、陳華作為項目代建單位管理人員,存在履職不力、項目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2018年5月,王群、陳華均受到誡勉問責處理。

4

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處稽查機動中隊管理員俞健軍工作推諉問題。

俞健軍身為區綜巡辦道路環境專項整治小組小分隊隊長,對佈置的工作存在推諉的問題,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2月,俞健軍受到通報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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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4起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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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安鎮黨委原書記林高賢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常安鎮黨委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過程中,對黨員幹部管理失之於寬鬆軟,轄區內發生多起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落實安全生產監管、村級集體“三資”管理工作上不嚴不實以及信訪問題處置不力等,林高賢作為常安鎮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2018年8月,林高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國土富陽分局5名責任人履職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2014年7月,國土富陽分局對富陽市興泰包裝廠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並處罰款。之後,國土富陽分局對“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的處罰決定未執行到位。2018年5月28日,該問題被杭州電視臺綜合頻道《今日關注》欄目曝光,產生不良影響。國土富陽分局相關領導及工作人員對該事件存在履職不力問題。2018年7月,時任國土富陽分局監察大隊大隊長(現任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黃益明受到政務記過處分;時任國土富陽分局城區國土所所長(現任胥口鎮副鎮長)董振宇受到誡勉問責處理;其他3名責任人分別受到政務記過、誡勉、通報等問責處理。

3

新登鎮原副鎮長周建(現任靈橋鎮黨委委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2009年至2014年間,新登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工作人員陳滿來利用職務便利及職務影響,在新登鎮區域內多次違規參與承攬工程項目建設,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降級處分。時任新登鎮副鎮長周建作為分管經濟發展辦公室的領導,對分管科室人員失察失管,履行“一崗雙責”不力。2018年4月,周建受到誡勉問責處理。

4

區江投集團原副總經理孫勇(現任城建集團副總經理)履行“一崗雙責”不力、3名責任人履職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2017年10月,區紀委監委第三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組在對靈橋鎮王家宕路改造工程項目非法轉包問題調查中,發現區江投集團該項目業主代表蔡加平、項目建設部主任呂人南、副主任俞敏江等人存在對項目非法轉包監管不力及接受項目承包人宴請的問題。時任江投集團副總經理孫勇作為分管領導,存在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問題。2018年1月,孫勇受到批評教育問責處理;2018年4月,蔡加平、俞敏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呂人南受到誡勉問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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