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一門課程,交一年學費」,「天價重修費」問題出在哪裡?

近日,河南鄭州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的兩名學生反映,他們畢業時有一門課程沒有通過,無法正常畢業。對此,學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不管幾門課程未過,都需要交一年學費1萬4千元,把學分修夠,才能拿到畢業證和學位證。一門課程未過要交一萬多,學校究竟該按學分制收費還是學年制收費?學分制收費改革又面臨哪些問題?

“修一門課程,交一年學費”,“天價重修費”問題出在哪裡?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實行學分制教學管理的高校,按照學生所學專業現行學年收費標準折算的學分收費標準收取。實行學分制後,學生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於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學生當年所交納的學費可根據選取學分所需的費用收取。按照學分制收費的學校,對所選課程考試未及格的學生,要免費提供一次補考機會。學生經補考後仍然不及格,需重新學習該門課程,學校可按不高於該門課程學分收費標準收取學費。而河南省這一《通知》,是根據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做出的。

對照這一規定,如果高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對於需要重修的學生,應該只按照課程學分收費標準收費,即修讀一門課程,就交這一門課程的學費,而不是交一整年的學費。但該校回應稱,“學校目前還沒有實行完全的學分制”,並稱“鄭州不少獨立學院都是按照延長學習年限來收取的學費”,這一回應不能說明該校讓只重修一門課程的學生繳納一年學費的合理性,高校的辦學與收費,要麼按學年制進行,要麼按學分制進行,不能以“不完全學分制”遊走在學年制和學分制之間,變相漲學費。

“修一門課程,交一年學費”,“天價重修費”問題出在哪裡?

近年來,我國很多省市的高校,都在推進按學分制收費改革,這是配合高校進行學分制改革而進行的收費改革。可在推進按學分制收費改革時,學生們發現,不少學校並沒有進行學分制辦學改革,基本還是實行學年制管理,也沒有增加課程供學生選擇,只是把課程折算為學分,按學分收費。按學分收費,實行學年制管理,在收費方面,學校就佔兩頭好處,在一個學期內,學生選的課程學分多,繳納學費就多,因為是按學分收費;在“規定”學年沒有完成畢業所需要學分,多修一個學分,都按多學一個學年計算,收取一個學年的學費。這令學生感到困惑,究竟是學分制,還是學年制?如果是學分制,那重修一門課程,就只需交一門課程的學分;而如果是學年制,那在一個學年中多學學分,也應該按學年收費。另外,學校對重新學生按多學一學年處理,也引發學生質疑,是學校故意讓學生掛科,以便多學一年,收取學生學費,由於學生要獲得畢業證書,對學校的做法也敢怒不言。

這是背離學分制辦學、收費改革的本意的。推進學分制辦學、收費改革,本意是為了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包括選擇課程、選擇教師、選擇求學時間,以此促進學校重視課程建設,以及教師提高教學質量,提高學生對大學教學的滿意度。但一些推進學分制辦學、收費改革的學校,想的不是怎麼給學生提供更豐富的課程資源。也不重視課程教育質量,而是在收費上做文章。有意思的是,有的高校,在宣傳本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時,都會提到進行學分制改革,而當出現有關按學分收費的爭議、質疑時,學校就會強調是不完全學分制,實行學年制管理。這一問題更多發生在民辦高校和獨立院校,因為其辦學經費主要依靠學生學費,把收取天價重修費作為生財之道。

“修一門課程,交一年學費”,“天價重修費”問題出在哪裡?

學分制改革,是我國大學教育管理改革的方向。要做好學分制改革,對於教育部門來說,需要進一步落實和擴大學校自主權,讓學校能自主設置專業、課程,增加選修課課程比重,以此滿足學生對課程的選擇。值得注意的是,我國高校在推進學分制改革時,不能提供更多課程給學生選擇,這和學校缺乏辦學自主權有關,發達國家的大學,實行學分制教學,必修課程有的只佔到所有課程總量的40%,選修課則佔到60%,這讓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課程學習。

與此同時,可以明確取消學年制、學分制“雙軌制”。“雙軌制”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有的學校實行學年制辦學、收費,有的學校實行學年制辦學、收費,同一個地區不同學校實行不同的辦學、收費方式,也會讓學生搞不清楚其間的差別。二是學校收費實行學分制,管理還是學年制,這說到底是不徹底的學分制改革。我國高校應該立足於建立真正意義的完全學分制,進行教育教學、學生管理和收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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