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空心村”整治复垦取得明显成效

日前,从郑州传来喜讯,虞城县被省委农办与省国土资源厅列入近期空心村整治复垦工作经验调研名单,为下步中央农办调研河南打前哨,一同被列入调研的还有淮滨县、郸城县、邓州市。

2016年以来,虞城县逐年加大拆旧复垦工作力度,提高拆旧复垦工作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共复耕乡村建设用地1.2万余亩,在全省公开交易3000余亩,为县财政创收6个多亿,1500亩上报省厅交易平台备案等待交易,交易收入用于支持全县和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是商丘市交易指标最早、收入最多的县。

虞城县在拆旧复垦工作中形成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统筹有方。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空心村整治复垦工作,从2016年起县政府每年年初研究出台空心村整治工作方案,以乡镇为主体,实行目标管理,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下达整治任务,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为土地综合整治的主体,将土地综合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统筹推进,做到四个结合,即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社区遗留问题解决、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特色小城镇建设四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各乡镇成立领导小组,专人主管负责。

——保证经费落实,实行梯级奖补。县政府对经市土地主管部门最后认定完成普通拆旧复垦任务的乡镇,由县财政对新增耕地每亩补助 3.5万元整治经费,明确地写入每年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为激发各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县政府对空心村土地综合整治实行差别化的梯级奖惩措施。2017年拨付奖金15094万元,2018以来,对完成整村推进分配任务、村庄拆除规模达到70%的,每亩9万元起步奖励,比例越高,奖励标准越高,最高可达每亩12万元。

——拆前指导到位,解决后顾之忧。虞城县国土资源局要求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测绘部门工作人员要提前介入,提前为乡镇出谋划策、当好参谋,主动为乡镇党委、政府服务。国土所拆前指导选址,避免地类不符合复垦条件的情形;国土所协调测绘队实地测量,测后套图验证,计算出准确计划拆除面积,避免因拆旧面积过小不符合验收标准。

——严格验收程序,保障复垦质量。一是公开验收标准。普通拆旧地块每宗地原则上不得小于15亩,如能和其他耕地连片不得小于7亩,或达到省国土资源厅上图入库使用标准面积。整村推进拆除面积需达到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盘规模的70%以上。二是严格程序验收。国土局组织机关测绘队、耕保、规划、整理中心、监察大队,到实地进行准确测量,查验平整度、耕作层、排水;之后,县国土局根据初验达到复耕标准的乡镇,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农业、环保、财政、林业、规划、水利等七个部门的专家,逐地块实地验收。三是乡镇承诺不能非法占用验收地块,县政府验收组方签字确认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申请验收。

——明确资金使用,共享整治成果。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将奖励资金用在民生上,用在改善基础设施上,用在加强党组织建设上,得到了乡镇、村、农户的积极响应。整治出来的耕地按照“谁的地归谁”原则交由原农户耕种,对在旧房居住自愿拆除旧房的困难户和五保户,利用拆除补偿、结合危房改造资金或建设新房或就近安置农村社区。

——加强拆后监管,保护整治成果。一是县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行为的制止、查处和整改负总责,对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或拆除,致使违法用地既成事实,造成恶劣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占用耕地没能拆除复耕到位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按5倍标准扣除乡(镇、街道)拆旧验收指标,属于一般耕地的,按3倍标准扣除乡(镇、街道)拆旧验收指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