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項目加速:拓寬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渠道

近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要求下更大力氣降低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的門檻,在環保、交通能源、社會事業等方面,向民間資本集中推介一大批商業潛力大、投資回報機制明確的項目,積極支持民間資本控股。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會上指出,民間投資是穩增長、調結構、促就業的重要支撐力量。要牢固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和“兩個毫不動搖”,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和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2017年以來,中央促進民間投資穩定增長的各項政策措施效果顯現,民間投資呈現良好態勢。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民間投資高速增長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亮點。最新數據顯示,1-7月份,民間投資同比增長8.8%,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4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高1.9個百分點。

而且今年以來,各月民間投資增速均高於全部投資且領先優勢逐月加大,一季度、上半年和1-7月份民間投資增速分別比全部投資高1.4、2.4和3.3個百分點。

民間投資增速進一步回升並高於整體投資增速,一方面是2017年以來良好態勢的延續,另一方面在於黨中央國務院、各級政府大力改善營商環境,消除民間投資的“玻璃門”“旋轉門”,直接降低了民間投資的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

儘管如此,民間資本在進入重點領域時,門檻高、渠道窄的問題還比較嚴重。

PPP項目加速:拓寬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渠道

PPP項目加速:拓寬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渠道

早在2010年,國務院發佈的《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大部分舉措都是降低民間資本投資進入環保、交通能源、社會事業等重點領域的門檻。但是在這些領域,由於投資規模大、回報週期長、投融資體制不健全等原因,民間資本受到公共財政資金和國有企業明顯的擠出效應。

因此,拓寬進入渠道是政府吸引和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的主要任務。交通運輸部曾在2012年出臺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的實施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參與交通運輸建設、發展。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供水、燃氣、供熱、汙水和垃圾處理行業的意見》又提出民間資本可通過獨資合資等直接投資方式、政府社會合作的PPP模式以及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股權認購、產業投資基金等多種渠道進入。

從政策的要求變化可以看出,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的渠道由獨資、控股、參股等拓展到了合資、PPP模式等多種模式,參與渠道逐漸拓寬。但是,由於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的困難較多,PPP模式逐漸成為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的主要渠道。

目前,我國加快了PPP模式的政策和制度出臺速度,加大PPP模式的推廣力度和投資規模。2017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了《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指導意見》,要求不斷加大基礎設施領域開放力度,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准入的行業和領域外,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限制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

今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全國工商聯又印發通知,部署各地在重點領域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項目。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和項目特點,推動切實放寬市場準入、破除隱性壁壘、優化營商環境、明確支持措施,採取多種方式支持民間資本參與。

PPP項目加速:拓寬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渠道

PPP項目加速:拓寬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渠道

這一系列政策效果逐漸顯現。到今年5月,全國PPP項目累計成交金額為109447.5億元,累計成交項目7494個,成交金額前三名的行業分別為交通運輸、生態與環保與市政工程。

因此,要打通和拓寬民間投資進入重點領域的渠道,一定要加快推進PPP項目的發展。從PPP模式的本意看,民間資本無疑最符合要求,然而我國近年來的PPP實踐表明,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無論是從項目數量還是項目總投資的佔比看,還是低於國有企業。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首要任務是加快PPP立法,完善PPP項目的法律法規和工作機制。對PPP項目各方參與主體,必須要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契約,打消民營資本顧慮,激發民間投資熱情,進而促進各方之間有效合作,促進PPP模式在我國市場中的推廣和應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