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辭退孕期員工,這家公司被判賠1.8萬元

懷孕生子是每個女人都要經歷的事情,但是懷孕生子就必然要耽誤工作,會給企業造成額外的負擔和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很多企業都不願意錄用有可能會近期懷孕的女員工,尤其是已婚未孕的女員工,據說,現在大齡未婚女青年找工作也有一定難度。

但是企業又無法做到不錄用女員工,所以有些企業就會在女員工懷孕後想方設法的將女員工辭退,所用的手段也是有些卑鄙。

隨意辭退孕期員工,這家公司被判賠1.8萬元

今年7月份,一位來自寧波的王女士被公司辭退,原因是沒有在微信群裡及時回覆領導的消息。但王女士認為,公司辭退她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她身懷有孕,而未及時回覆微信群只是一個藉口。王女士一年前進入公司,當時也並未簽訂勞動合同。一年後,王女士懷孕,便向公司領導報告了此事。誰知還不到一個月,王女士就被公司辭退了。當時是7月初,有天晚上已經夜裡十點半了,大家都已經下班,王女士已經早早的休息了。當時公司負責人在工作微信群裡發言,要求所有人10分鐘內上報當月營業額,否則就予以辭退。但當時王女士已入睡,未能及時回覆。10分鐘後,這位負責人在微信工作群通知王女士已被辭退了。第二天,王女士去照常上班時被告知其因未及時彙報工作已被辭退,並拒絕向王女士支付上月的工資。


無奈之下,王女士申請仲裁,最後,法院判處該公司賠償王女士1.8萬元。


隨意辭退孕期員工,這家公司被判賠1.8萬元

在這裡,我們看到了兩個事實。

一個是企業對孕期婦女的不公平待遇,已經成了一個社會現象。企業不願增加多餘的支出和負擔可以理解,但是既然企業需要女性工作者,就不該排斥女性工作者會懷孕生子的現實。

第二個就是當勞動者遭遇不公平待遇時,要懂得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目前我國針對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法律已經十分成熟,還有相關機構會為勞動者提供幫助。所以當遭遇不公平待遇時,一定不要被動接受,主動出擊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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