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召開城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聽證會的公告(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市物價局決定召開城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聽證會,聽證人、聽證會參加人已按規定程序確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會議時間
2018年9月29日上午9時,會期半天。
二、會議地點
東嶽山莊(泰山區環山東路2號)
三、聽證要點
(一)配氣價格。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於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實施意見》,擬定配氣價格為每立方米0.80元。
(二)上下游價格聯動辦法。當上遊調整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時,啟動聯動機制,直接由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聯動辦法調整價格。聯動調整週期不少於一年,在聯動週期內城市門站價格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
(三)理順銷售價格。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於理順居民用天然氣城市門站價格的通知》,我市門站價格在原門站價格基礎上每立方米上調0.26元。銷售價格在原每立方米2.50元的基礎上順加0.26元。理順後的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在第一階梯順加0.26元的基礎上,各階梯價格仍按1:1.2:1.5的比例確定。
對使用天然氣採暖居民用戶,第一階梯年用氣量800立方米(含)以下,執行每立方米2.76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在800—1200立方米(含)執行3.00元;第三階梯年用氣量在1200立方米以上的,執行3.75元。(注:此部分內容是2018年9月14日《泰安日報》公告的內容,應更正為“對使用天然氣採暖居民用戶,第一階梯年用氣量800立方米(含)以下,執行每立方米2.76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在800—1200立方米(含)執行3.31元;第三階梯年用氣量在1200立方米以上的,執行4.14元。”)
四、聽證會與會人員
(一)聽證人(3人)
王勝一 泰安市物價局 副局長
張吉峰 泰安市物價局 副局長
王豐德 泰安市物價局 副調研員
(二)參加人(19人)
王 樂 男 泰山區岱廟街道辦事處
田 明 男 泰安市民政局
朱 楠 女 泰安市泰山區儒耕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劉 軍 男 泰安市總工會
安 豔 女 泰安市平安交通設施服務有限公司
許士琴 女 泰安臨沃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孫美利 女 泰山區房屋開發公司
李興泉 男 山東建築大學
李妙斐 女 自由職業
宋 超 男 泰安騰達文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張 靜 女 泰安市發展和改革委
張樹臣 男 泰安市消費者協會
陳世峰 男 泰山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周洪波 男 泰安魯商地產有限公司
周長森 男 泰安泰山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徐宗民 男 泰安市政府法制辦
郭莉萍 女 泰安市稅務局泰山分局
鹿 璐 女 泰安鹿城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景小莉 女 泰安市財政局
(三)旁聽人(2人)
焦和岱 男 退休職工
張繼強 男 泰安市體彩中心
《泰安日報》社、大眾網等媒體記者以及各縣市區物價局、天然氣經營企業代表參加會議。
聯繫人:褚琳琳 張 輝
聯繫電話:0538-6991756 6991871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泰安市物價局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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