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陰沈氏家訓

漢陰沈氏家訓

一、祭祀不可不殷也。

祖宗往矣,所持以有子孫者,以其有時食之薦,拜祭之勤耳,況歲時伏蠟,尚與家人為歡,而春露秋霜,競忘水源木本之報,祖宗亦安,賴有此後人耶,宗廟煙北邙祭掃,其慎勿忽。

二、事親不可不孝也。

古之聖賢諄諄,教孝良以百行之原,莫大於孝,雖聖帝、明王亦必以孝治天下,而士庶敢不定省問視,以各致敬盡誠乎?且衣衾棺槨之必齊,瘞埋薦祭之必誠,古之道也,族中子姓,但於力之所能為,分之所當為者即勉力以為之,庶幾乎,稍儘子職矣。詩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又云:"永言孝思"。孝思則其朝夕誦之。

三、天顯不可不念也。

同胞兄弟猶於手足,乃有小而參商,長而鬩牆,甚而終身仇敵。友于之愛不講,父母之憂莫釋,而祖宗之目何自瞑乎?故敬宗者必孝父母,孝父母者必愛兄弟,苟聽枕畔之言,骨肉之間必有不堪問者,為兄者,與弟言友,為弟者,與兄言恭,庶親必順,而兄弟翕然太和,元氣不在門內乎?

四、身不可不修也。

身者父母所屬望,而子孫所觀型者也。故必敬以持己,恕以接物。視聽言動決去非禮,喜怒哀樂務求中節,庶身可修,而家可齊矣。書雲:"慎厥身修",思永子姓,當各置一通於座右。

五、持家不可不勤儉也。

不勤則業荒,不儉則財耗,必也。男耕女織,食時用禮,庶財源開財流節,倉箱之慶實基於此矣。彥雲:"黃金生勤儉人家"。誠能取是言思之,家道興隆於此卜矣!

六、尊卑不可不辨也。

家門之間親而五服,疏而九族,皆祖宗一脈也。凡遇尊長,坐必起立,步必徐行,庶彝倫之有序。苟倚富而欺貧,恃貴而傲賤,仗才學而忽椎魯,逞強大而凌弱小,均為祖宗之罪人也。慎之!慎之!

七、擇師不可不慎也。

師者子弟之儀型,今何時乎?年未及冠,目僅識丁,讀書明理之說邈矣,未聞躬行實踐之學,全然不講得皋比而坐之諄諄,以沽名釣譽為事,並句讀之,不知復魚魯之,傳訛即日,用言動之,間悉不知其儀則之,具則擇師不慎,貽害匪小。語云:"盤圓則水圓,盂方則水方,斯言雖淺,可以喻大。"

八、教子不可不嚴也。

子弟之正邪,每視父母之嚴忽,嚴則比匪可入端方,忽則端方必流於比匪,自古迄今,大抵然也,必也。毋姑息,毋縱容,毋聽婦言,毋喜稱道,雖父子之間不責善而義,方可不訓哉!

九、養女不可不訓也。

四德三從之道,朝夕勸喻,針線紡績,晨昏督責,使性情即於中和,動履底於勤慎,則異日庶免譏消於他門矣,而況乎福祿之多由於賢淑也。

十、擇配不可不謹也。

女子之德貴乎幽閒貞靜,苟貪其父兄之貴,以為一時之榮,而性情規模頻繁中饋之務,一問不知,于歸之後,妒嫉成性,幾不知其舅、姑、夫、婿為何如人矣。古云:"娶妻要不若吾家者,始能執婦道也。"誠哉是言。

十一、交遊不可不審也。

擇善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否則,必至失身,匪類將犯朝廷之法紀,危累父母兄弟者有之,可不慎於擇交者哉!

十二、志節之貴乎堅貞也。

人無論讀書與否,皆以志節定人品,苟守之不定,勢將縱其情慾,任意所為,機械變詐,利己損人,不堪述矣。即富貴勝人學問,足羨奚足重耶,善相士者,原在人之志行上定評,不徒狥俗也,士先器識而後文藝,學者當三復斯言。

十三、志行不可刻薄也。

祭先必致其豐浩,置業毋容以勒指人過,不可以顯揚,用財須審乎義理,厚有厚報,若一味刻薄,必至損人,重則絕後裔,輕則生敗子,可不畏哉。

十四、鄰里不可不和也。

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古有明訓,凡茲同裡,毋以小隙而構大怨,毋以微忿而結世仇。為父兄者,則訓誡其子弟,為子弟者,勸諫其父兄。庶幾,裡有仁風,而鄉鄰多惠愛矣。

十五、輸糧不可不先也。

朝廷首重催科,故守今之黜陟,每視徵解之完否,富者發囊,貧者稱貸,以足正額,此保家之道也。不然浪費,故在不免桁楊,亦所難寬。凡在家門者慎之。

十六、窮難不可不周也。

宗族日繁,不無窮而倚賴,急而望救者。以我視之,固有親疏,以宗視之,則皆子孫也,其無能者賙濟之,有能者提攜之,使振其業,庶族屬不致怨恫,而祖宗亦含笑九泉矣。

十七、出仕不可不清也。

致君澤民,吾儒分內事耳,苟以援上之不工,剝下之不巧,為慮凡足以肥囊橐,而貽子孫者,盡力而為之,即眼前幸漏法網,子孫有不受其報者:然則出而治國,不思循分盡職,以光前裕後,而貪黷之,鄙夫,豈非衣冠之盜賊也哉!

十八、忍耐之不可不講也。

好勇鬥狠,以違父母,皆不忍所致。古云:"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斯言誠,足鑑矣。

十九、奢華遊惰之當懲也。

無常業,必至為非。凡人縱耳目之欲者,每不顧己之身家性命以赴之,將見富貴必失其富貴,貧賤益流為貧賤。故書有無逸之篇,禮載謹省之典,不可念哉!

二十、賭博不可不戒也。

夫貧而賭,賭而負,負而賤,勢所必至也。無論朝廷之功令可畏,即祖宗父兄之蠅積亦可惜。苟沉溺不返,沙裡掏金,將見歲暖,而妻號寒,年豐而子啼飢,必果忍乎?能不懼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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