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芙蓉橋南小車撞人事件案情通報

权威!芙蓉桥南小车撞人事件案情通报

案情通報

2018年8月28日02時15分許,南康區公安交管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派警電話:芙蓉大橋南端,一小車與一同向行駛的二輪電瓶車相撞,有人員受傷。

經查,肇事小車司機沈某某,男,24歲,南康區龍嶺鎮人。事發時,駕駛贛B393**白色小型轎車(搭載陳某、李某某)沿芙蓉大道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至芙蓉大橋附近時,因操作不當(涉嫌酒駕),追尾撞上同向行駛的由王某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造成王某某、沈某某輕傷,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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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酒後駕駛影響行車安全,極易發生交通事故,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拒絕酒後駕駛,拒絕搭乘酒駕車輛,文明行車。南康交警將不分時段,加大對酒駕的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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