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城縣「三定一簽」確保政治巡察不走樣

谷城縣“三定一簽”確保政治巡察不走樣

針對巡察報告容易出現“小事扣個大帽子”“大事寫成小問題”的現象,谷城縣委巡察辦對照中央和省、市委巡視巡察工作規定,緊扣“六個圍繞”,在巡察工作中實行“三定一簽”措施,提高了巡察報告質量,確保了政治巡察不走樣。

“三定”,就是定人員、定內容、定時限。

縣委 6個巡察組,每組6-8名巡察干部,在“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方面,各固定1名人員負責查看;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選人用人”方面,固定2至3人負責查看。固定的人員獨立完成工作任務,每天向組長報告情況,不和其他人員交流發現的問題,在兩個月的入駐期間,要求必須在一個半月內完成工作內容,提高工作效率。

“一簽”,就是要求被巡單位責任人簽字背書,認領問題。

除違紀違法違規問題線索之外,巡察出來的面上問題,都必須有被巡單位責任人寫出《情況說明》,簽字背書,認領問題。如查看會議記錄、學習記錄、上級來文來電、制度規定等方面的“軟件”資料,巡察人員在《巡察記錄本》上記錄已有的資料,同時記錄缺失的資料。對被巡對象不能提供有關資料的,首先要求直接責任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寫明該資料缺失的原因,先從思想上找出原因,直至上升到“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政治高度分析原因,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情況說明》上簽字,真正達到“紅臉、出汗”的效果。簽字背書後的《情況說明》,作為巡察發現問題的書證,在巡察後期歸檔留存。

通過“三定一簽”措施,避免了各巡察組在巡察工作中“各自為戰”“打亂仗”的問題,有效規範了巡察組查找問題、固定問題、歸類問題的行為,也為巡察報告撰寫提供重要素材和快捷途徑。(谷巡辦 宋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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