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買老太瓜子,網友爲何紛紛點讚?

你知道城管嗎?

在城市的街頭,每天都會有無數的商販們在叫賣招攬生意。在他們出現的同時,會出現另外一群人的身影,他們就是城管。和警察不太相同,我們口中的“城管”,全稱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事業單位,是城市管理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的一個部門。同時作為一種警察力量,可以處理一些輕微犯罪和無序狀態的僱員。驅趕街頭無照商販,以及檢查各類許可證,並解決一些公眾衝突事件。按相關規定,有統一的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標識。

城管買老太瓜子,網友為何紛紛點贊?

有關“城管”的法律規定

城管的執法權是有法律依據的。在《行政處罰法》第16條的規定中,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沒有執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權力。各地相關規定也不盡相同,主要有如下職能: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4、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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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商販很對立

自有城管以來,商販與城管的對立衝突就一直存在,沒有停止。一方面是為謀求生計,賺錢養家的無照業者,另一方面是手握執法大權的執法者,二者從身份等級上就有很大的差別。強大與弱小,正義與執法,無助與恐懼,種種因素和矛盾,在長時間內積蓄。最後如同火藥桶一般,到達臨界點後突然爆發。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仗著法律,肆意使用手中的權力,處理商販的問題;而一些商販也會和城管硬碰硬,發生激烈衝突。雙方都走向了各自的極端。溫州城管打人事件,廣州城管打人,石家莊城管打人,臨沂城管打人,還有城管商販互毆致死等等。一條條消息觸目驚心,各地的城管似乎都是心照不宣的暴力執法,而各地的商販大部分都是衝突受傷。長時間的對抗,一旦形成了惡性循環,那便成了無解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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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題不難?換個方式試試

對抗與暴力看似“無解”。但如果換個思維和方式的話,其實很好解決。秦皇島海港區城管隊員就給出了答案。據報道, 在幾天前秦皇島建設大街文化路附近,城管隊員巡查時發現一名老太太正佔道賣瓜子。當時天氣比較冷,為了讓老太太早點回家,城管隊員把瓜子全買了。據城管隊員說,老人的家裡種了一百多斤瓜子,因沒有賣出去,比較著急就在此處擺攤。“但按規定這個位置肯定不讓擺攤設點。老太太年齡也比較大,我們怕把她勸走了她又到別的地方繼續賣,然後我們一合計,就把她東西給買了,就這麼簡單。也就是三十多塊錢,八斤瓜子。”既按照規定文明執了法,也讓老太太沒有空手而歸。沒有爭吵,沒有暴力,沒有衝突,沒有對立,這才是一場執法的合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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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觀念很重要

執法者慢慢的轉變自己的觀念,由執法者的身份轉變為一個服務者,多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相互體諒和尊重。溫暖與文明執法下,冰冷的冬季也會暖意十足,積怨已久的雙方也能夠冰釋前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解決難題不可能一蹴而就,慢慢轉變,也是一點點希望實現的曙光。這樣看來,城管不經意間的小舉動,贏得不少網友的點贊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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