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曝光!蜀黍再次鄭重提醒:喝酒不開車!

2018年8月20日晚,汾陽交警大隊開展“壓事故整秩序保平安”夜查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酒駕醉駕等各項違法行為,淨化我市道路交通環境,為市民的出行安全保駕護航。當晚,民警共查獲酒駕五起,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酒驾!曝光!蜀黍再次郑重提醒:喝酒不开车!

何某某駕駛車號為晉Jk3 ***號白色小型轎車,測試顯示酒精含量為24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閆某駕駛車號為晉J8G***號白色小型轎車,測試顯示酒精含量為42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靳某某駕駛車號為晉J3J***號灰色小型轎車,測試顯示酒精含量為75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孟某某駕駛車號為晉JBD***號白色小型轎車,測試顯示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馬某某駕駛車號為晉A05***號綠色小型轎車,測試顯示酒精含量為21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蜀黍再鄭重提醒一遍:

酒驾!曝光!蜀黍再次郑重提醒:喝酒不开车!

對於一些抱以僥倖心理,知法犯法的酒駕行為人,蜀黍還想要告訴你,請把下面這段法律爛熟於心。

酒駕處罰標準和規定



酒後駕駛分兩種: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為。


飲酒駕駛機動車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親愛的小夥伴們,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莫存僥倖!

遠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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