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辛大師談巨鱉走私放生產業鏈:湖北湖南吹捧同只亞洲鱉

天辛大師談巨鱉走私放生產業鏈:湖北湖南吹捧同只亞洲鱉

【湖北日報】荊州漁民捕獲一隻50斤重大甲魚,賣出4.1萬元高價。8月12號,荊州市監利縣汴河鎮一位漁民,在河渠裡捕獲一隻50斤重的鱉王,吸引了眾多鄉親前來圍觀,做水產品生意的老闆也來爭相購買。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洪湖市做水產品收購生意的以41000元買走了這隻鱉王。這個體型龐大的鱉,爪子鋒利,非常兇猛。

【湖南日報】:8月22日下午4時多,湖南員工乘坐公司清潔船在湘江湘潭段打撈水上垃圾時,在湘江邊撿到一隻長約1米的巨型鱉。 8月23日,湖南農業大學動物科技學院院長從長沙趕到了湘潭。這可能是目前在湘江裡發現的最大的野生中華鱉,十分罕見。對鱉進行了簡單檢查後,還對這隻鱉進行了體重、年齡測量,發現它體重竟有25公斤,初步估計有200歲左右。(這樣算來,“假野生鱉”約出生在清朝的嘉慶年間)。

目前,這隻“假野生鱉”已被專家帶到湖南農業大學進行救治。康復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等治好後,我們再視情況決定放生或者交給相關部門處理。巨鱉一般生活在安靜的環境中,要求水源充足且附近無汙染源。如此“高齡”的野生鱉出現在湘江湘潭段,這與該市較好的生態環境密不可分。

天辛大師經常說,某些黨媒專家業務不精通還敢四處鑑定,根本沒見過豬跑,一貨兩賣競相邀功不說,還當天降祥瑞吹噓了地方環保莫須有政績。

中國巨鱉放生產業鏈頻演鬧劇,但是,法律不容變相規避,跨國走私販賣瀕危動物是不可饒恕的罪業-

天辛大師談巨鱉走私放生產業鏈:湖北湖南吹捧同只亞洲鱉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第十三屆締約國大會已對CITES附錄I、II作出修訂,新的公約附錄自2005年1月12日起正式施行,在該附錄中將此鱉列入CITES附錄II。因此,準確中文學名應為中南半島大鱉。

中南半島大鱉又名亞洲鱉、黑魚,屬潛頸龜亞目鱉科軟鱉屬。

主要分佈在印度東北部和緬甸,穿過泰國、馬來西亞半島、新加坡、越南至蘇門答臘島、爪哇和婆羅洲。近期全國大城市街頭千年神龜的騙局繼續上演,許多市民經不住偽裝的商販花言巧語,紛紛上當受騙。

天辛大師說:只有養殖行業科學常識的大規模普及,才能避免中國各地街頭出現的這種千年神龜萬年神鱉騙局式鬧劇。---青島發現的珍珠鱉50斤左右,濟寧被捕的亞洲鱉80斤左右,濟南街頭賣的這個印度鱉達到了巔峰90斤。實際是養殖場激素催生的熱帶幼鱉,10歲左右就被賣去放生,可惜越大越存活不了,現在的生態環境被濫捕亂獵破壞的容不了外來物種。中國原產的大鱉已很罕見了,不是特別大的有珍珠鱉、孔雀鱉、刺鱉等,特別大的可能是亞洲鱉或非洲鱉。該物種為亞洲鱉,俗中南半島大鱉。養殖、貿易該物種都要有合法的相關手續,建議市民不要隨意購買跨國走私動物放生。中國市場上常見的巴西龜、鱷龜,珍珠鱉,娃娃魚,鱷魚等龜鱉爬獸均為養殖物種,放生可以但一定要科學選擇避免任意處置。另外,中國式放生往往未具備相關生物學認知常識,巨鱉越大越容易被捕捉烹飪,原本弘揚愛心善心的巨鱉放生鬧劇最終會變成殺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