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98)《檢察日報》頭版刊登江北院辦案故事

荊州江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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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檢察日報》頭版以《獄中表現不算“確有悔改”,不能減刑! 荊州江北:監督一起涉黑罪犯減刑案件》為題,報道江北院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辦理的一起監督撤銷涉黑犯罪服刑人員提請減刑案件。

2018/06/26(398)《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江北院办案故事
2018/06/26(398)《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江北院办案故事

在這起案件中,檢察官通過對“涉黑惡勢力”罪犯劉某原判犯罪性質、減刑起始時間、服刑期間表現、財產性判項履行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及時發現劉某在考核期間存在多次違反監規紀律、有履行能力而不積極履行財產刑等問題,不符合刑法規定的“確有悔改表現”減刑條件,向監獄提出“對罪犯劉某不予減刑”的檢察意見,得到監獄採納。本案是江北院立足司法辦案主責主業,積極投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守護司法公平正義,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的一個縮影。

《檢察日報》對江北院這件案件的報道,相繼被新浪網、搜狐網、正義網、鳳凰網、澎湃新聞網等多家網絡媒體轉發,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這是對江北院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鼓勵與鞭策,極大地激勵了檢察干警幹事創業的信心,大家紛紛表示,要立足辦案謀發展,用實實在在的辦案成效書寫江北刑事執行檢察新篇章。

2018/06/26(398)《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江北院办案故事

編審:張 浪 校對:陳小小

2018/06/26(398)《检察日报》头版刊登江北院办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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