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说法」霸屏的微商要注意啦,随意转发朋友圈也要吃官司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小普
每天翻开朋友圈都是微商的天下,而且都是大规模刷屏袭击!
对!不少微商不仅用了别人的图片,还有用别人的商标做生意。
小司
小普
是的,让我给你讲个案例。
小司
案例回顾
王女士是一位全职妈妈,在照顾孩子的闲暇之余,王女士做起微商,在朋友圈销售某品牌化妆品。她精心拍摄了带有该品牌商标标识的商品图片发布在朋友圈。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一桶金还没赚到,却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该化妆品品牌的企业诉称,公司对涉案商标享有注册权,其从未许可王女士销售相关产品。对方未经公司同意,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庭审中,王女士无法证明所销售化妆品的合法来源。此外,经鉴定,其销售的商品也并非正品。
小普
原来不仅用了别人的商标还卖的是假货!
所以法院最终判决王女士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小司
小司讲解
根据《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从事微商,一是要坚持诚信无欺,做到正规渠道进货;二是要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备必要时说明商品的合法来源。
从事微商行业,
请勿在违法边缘试探,
请坚持诚信无欺的原则,
否则就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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