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可享9項便利

9月1日將正式實施,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享9項便利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將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黨中央、國務院便利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學習、就業、創業和生活的重要文件。辦理居住證可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目前,銀行、電信、鐵路、民航、旅店等領域已經普遍配備了居民身份證的閱讀機具,港澳臺居民辦理居住證後,可以通過現有的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進行快速核驗,方便使用。

■3項權利

1、在內地可依法享受勞動就業

2、參加社會保險

3、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6項基本公共服務

1、提供義務教育

2、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4、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5、法律援助

6、其他法律服務

■9項便利

1、辦理機動車登記

2、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3、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

4、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5、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6、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

7、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8、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服務

9、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的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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