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真的造反?看《史記》中的存在疑點!

商鞅真的造反?看《史記》中的存在疑點!

商鞅的個人命運,是一個充滿謎團與煙霧的歷史大悲劇。

關於商鞅的結局,史料有兩種記載。

《戰國策·秦策一》記載的過程是:秦孝公病勢沉重之際,“欲傳商君,辭不受”——秦惠王“蒞政有頃,商君告歸”——期間有人勸說秦惠王除去商君——商君從家鄉或封地回來,秦惠王就車裂了商鞅。

這裡的事件邏輯,很接近於正常狀況:秦惠王接受了勸說者的兩點理由:其一,商鞅權勢太重,對君主構成威脅;其二,秦惠王對商鞅有曾經的政治仇恨,應該“圖之”;也就是說,應該復仇。整個過程4個階段,簡單明白,符合當時政治復仇的殘酷現實。結論也很明白:秦惠王殺害功臣。

但是,《史記·商君列傳》的記載卻很是複雜,過程脈絡是:秦孝公死——太子立——公子虔集團告發商鞅準備造反——秦惠王下令追捕商鞅——商鞅逃亡到函谷關下——夜晚未能入住旅店——商鞅逃亡到魏國——魏國沒有接納——商鞅逃亡他國——被魏國堵截並強行驅逐回秦——商鞅重新回秦——商鞅進入封地發兵造反——商鞅武力量裝北上——商鞅打到了關中東部的鄭縣——秦惠王發兵攻打商鞅武裝——秦惠王在鄭縣以東的澠池擒獲商鞅——秦惠王殺了商鞅——秦惠王再度車裂商鞅屍身——秦惠王滅商鞅之家。

這一記載,前後共19個階段,頗見曲折。

兩則記載的最大差別,是商鞅究竟有沒有起兵造反?

在《戰國策》的記載中,整個過程未見舉兵造反之痕跡,其真實性很容易為人理解。《史記》的記載,則明確立定了商鞅的造反事實,商鞅的一系列舉措,也非常的荒誕離奇。以實踐邏輯分析,《史記》關於商鞅結局的記述,疑點非常明顯,也很多。讓我們進行一番最簡單地辨析——

其一,商鞅的造反動機是什麼?《史記》始終未見表現。重大事件未見動機,這在《史記》中很少見。

其二,公子虔舉發商鞅“欲反”,舉證事實是什麼?也未見記載。

其三,既有先期舉發,可見商鞅造反已經先有預謀。果真如此,在已經發兵追捕的情況下,商鞅為何不直接進入封地舉兵,卻要匆忙逃亡到“關下”?這個關下,就是函谷關下。戰國之秦國,不冠名稱而只言“關”字,從來都只是函谷關。如同一個“河”字,只能是黃河,而不是其它任何河流。從地理環境說,從咸陽直奔東南方向的商於,比東出函谷關要近便得多。從軍事守備說,從藍田塬下商於,只要不走武關,就沒有軍事阻攔;而函谷關卻是永遠重兵把守的要害之地,道路只有一條,逃亡難度極大,趕到函谷關做什麼?期間區別,商鞅想不到嗎?

其四,既然先行逃亡,說明商鞅原本就沒有造反預謀,或者此時已經放棄了造反舉兵。在逃亡失敗之後,商鞅才進入封地舉兵——這是有預謀的造反嗎?果真如此,期間轉變之突兀,說明商鞅分明是一個愚不可及的人。可是,商鞅是腦袋容易進水的人嗎?即或是一個平庸的謀反者,也不會如此笨拙。通曉政治軍事的商鞅,能在預謀造反之後,還會如此進退失據倉皇失措嗎?

商鞅真的造反?看《史記》中的存在疑點!

其五,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實行虛封制,封主對封地沒有治權,更沒有任意組織武裝的權力。商鞅住店,都因為沒有身份證明而不能入住,為什麼一進入商於,就能立即發動“徒屬”舉兵?這於前述旅店之法治狀況,簡直是天壤之別,可能嗎?

其六,追隨商鞅造反的”徒屬”,究竟是些什麼人?是左右追隨者,還是普通民眾?如果是忠實於商鞅的左右追隨者,商鞅丟下這些人隻身逃亡,逃亡失敗後再回來,還能發動這些人造反,就是非常荒唐的;以戰國之風,這是“負人於前,陷人於後”,是十分惡劣而令人不齒的行為,那些左右還能追隨商鞅嗎?如果是普通民眾,《史記》已經點明“秦人不憐”商鞅,那麼,冷漠的民眾能不假思索地跟著商鞅造反嗎?

其七,商鞅舉兵造反,商於郡縣兩級官府,竟然沒有任何動靜,這可能嗎?商鞅能在商於造反,未遇任何地方官率軍阻攔,而能率軍直接北上;在法度嚴明的秦國,這簡直是痴人說夢。

其八,商鞅造反軍要進關中,既必須越過武關要塞,又要翻過藍田高地。期間,至少武關是極其重要的東南要塞,能放任一支造反武裝順利北上嗎?

其九,果真造反,商鞅武裝南下進攻秦楚交界的大山地帶,不失為當時獨立自治的最佳選擇。《史記》中的商鞅造反,卻直接北上進攻重兵駐守的關中,這幾乎是沒有任何目標意義的盲目抉擇。以商鞅之才,可能失敗於強大的軍事壓力,但絕不可能失敗於如此淺顯的謀劃。這種造反路徑,採之於流言編造的可能性極大。

商鞅真的造反?看《史記》中的存在疑點!

其十,依據《史記·正義》註釋,當時的鄭縣,距當時的澠池三百餘華里。鄭縣,就是今日的陝西渭南地帶;澠池,是今日河南省三門峽市以東,兩地之間的實際距離至少在500餘華里,東端已經深入當時的魏國境內了。那麼,商鞅究竟有多大的兵力,能在戰敗之後,逃至澠池被殺?既能在戰場失敗,說明商鞅兵力不多,只能逃亡,不能對抗;既能在戰場被殺,說明商鞅拒絕投降。果真兵力不多,商鞅造反軍如何能突破函谷關要塞而東逃澠池?函谷關守軍通同造反,可能嗎?

其十一,商鞅一人入魏,魏國尚且拒絕;商鞅造反軍深入河內腹地數百里,已經接近大梁了,魏國如何沒有動靜?魏國即或怨恨商鞅,即或配合秦國追捕商鞅,可是能聽任秦國大軍深入魏國都城地帶追殺商鞅造反軍嗎?以戰國邦交傳統,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其十二,商鞅能突破函谷關深入魏國,最好的逃亡或繼續造反的路線,也應該是東南便於隱蔽的崤山地帶;不走山地而直入一馬平川的魏國都城地區,不是完全地飛蛾撲火嗎?對於極其熟悉秦魏兩國地理軍事的商鞅來說,這可能嗎?

其十三,關於商君最終刑罰,《史記》的說法是:“殺之於澠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循,曰:莫如商君反者!”這個“循”字,是洩私憤的意思,而不是可以通假的殉葬的“殉”;因為,秦惠王不可能讓商鞅為自己殉葬。既然是鎮壓造反者,刑罰再重,似乎其動機也不會僅僅是或主要是洩私憤。《史記》用的這個“循”字,究竟是主觀概括,還是客觀事實,實在令人可疑。

其十四,既然商鞅造反是最極端——莫如商君反者!可是,秦惠王卻沒有對商君處以族刑,也就是滅三族;而僅僅是“滅商君之家”。這可能嗎?請注意,在各種史料中,滅家和滅族,是明確的兩種刑罰,兩種殺戮範圍。這裡,只滅家而不滅族,與關於政治仇恨的記載,又是有巨大矛盾的。

總體上說,《史記》關於商君造反的記載,太過離奇,太過荒誕,充滿了不真實性。

對於任何一個有著基本歷史知識與政治常識、軍事常識、地理常識的人,這都是一個非常蹩腳的故事。

商鞅真的造反?看《史記》中的存在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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