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動車主向勞斯萊斯方索賠:當時聽說要賠償十幾萬 驚嚇過度

9月5號上午,河南商報以《鄭州街頭勞斯萊斯和電動車相撞!勞斯萊斯車主留下豪車,離開現場》為題報道了鄭州市桐柏路一輛勞斯萊斯左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一事。

當日上午10時左右,豫AZ0000牌照的勞斯萊斯左轉彎進入桐柏路時,與鄭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桐柏路路由南向北行駛相撞。

事故發生後第二天,交警部門認定:勞斯萊斯負全部責任,電動車無責任,具體賠償問題由涉事雙方協商解決。

今天(9月10日),河南商報記者得到最新消息,電動車車主鄭某向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令勞斯萊斯司機陳某、鄭州布瑞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車輛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3萬元,判令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扶溝縣營銷服務部承擔保險責任。目前,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已立案。

【起訴】電動車車主鄭某要求賠償3萬元

上午十點,鄭某左手帶著留置針,身穿病號服,來到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

鄭州電動車主向勞斯萊斯方索賠:當時聽說要賠償十幾萬 驚嚇過度

"醫藥費花了一萬多了。"他表示,目前自己還在住院治療,胸腔仍有積液,"他們(勞斯萊斯方面)一次也沒問過,也沒聯繫過我們。"

鄭州電動車主向勞斯萊斯方索賠:當時聽說要賠償十幾萬 驚嚇過度

隨後,他向河南商報記者展示了民事起訴狀,訴訟請求如下:

1、依法判令被告陳某、被告鄭州布瑞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賠償原告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車輛損失費、精神報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3萬元(暫定) ;

2、依法判決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公司扶溝縣營銷服務部承擔保險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三被告承擔。

鄭某向法院陳述的事實與理由如下:

2018年9月5日10時左右, 左轉彎進入桐柏路時,與原告駕駛電動自行車沿利柏路由南向北行駛相撞,致原告受傷。

此次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陳峰負事故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事發後,原告被緊急送醫救治,目前仍在住院治療之中。

經查豫AZ0000號小型客車車主為被告鄭州布瑞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扶溝縣營銷服務部投保有交強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被告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扶溝縣營銷服務部應當承擔保險責任。事發之後,因肇事車輛系勞斯萊斯豪車,價值近千萬,現場有人說勞斯萊斯豪車車輛損失十幾萬,原告駕駛的電動自行車幾十輛也賠不起,原告當即驚嚇過度,至今一直承受極大精神壓力,精神遭受巨大痛苦,身心受創。

鄭州電動車主向勞斯萊斯方索賠:當時聽說要賠償十幾萬 驚嚇過度

現原、被告雙方因賠償不能協商一致, 原告特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訴諸貴院,請求貴院依法判決,以維護原告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協商】電動車車主:對方一直不露面 承擔不起醫藥費了

事故認定之後,雙方表示賠償問題協商解決。咋協商的?為啥開始法庭見了?

"他一次都沒來照過面,那咋協商啊?我們實在承擔不起醫藥費了。"鄭某告訴河南商報記者,自從事故認定之後雙方就沒再聯繫過。

"他不露頭,我們咋跟他聯繫?他負全部責任,他們應該跟我們打電話聯繫。到現在他都沒露面。"鄭某的父親說。

隨後,河南商報記者聯繫採訪了該涉事勞斯萊斯的司機陳某。

"當時不都說好了嗎,所有的治療費用我們掏,我們掏錢就是了唄。"陳某對被起訴的事情尚不知情。

至於為何久久不聯繫賠償問題,他說,"不是有保險麼?"(河南商報編輯 華麗娟 實習編輯 熊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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