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案細節披露:接當事人電話邀約後在教室被捕

當地時間9月7日中午12點,警方的最新消息是“劉強東案子的查詢仍在進行中,警察局不會發布任何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一旦查詢完結,所收集到的消息將依照規範程序,交給縣檢察官辦公室。”

劉強東案細節披露:接當事人電話邀約後在教室被捕

明大卡爾森管理學院:不能見崔教師

據瞭解,劉強東此行來美,是為了參與明尼蘇達大學的卡爾森管理學院與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協作的工商管理博士班(DBA),是主要針對我國商界首領的教育項目。現在該項目學員的平均工作經驗為20年,平均年齡為50歲。

來自一位接近此事的同學的未經證明的音訊說,劉強東在8月31日清晨送女學生回家並被報警後,31日第二次被報警,強東是接到該女生電話並被女生約到這間教室,隨即被捕

劉強東案細節披露:接當事人電話邀約後在教室被捕

明大卡爾森管理學院


劉強東案細節披露:接當事人電話邀約後在教室被捕

劉強東被警方帶走的教室

在交際網絡上,別的一個重視度極高的是卡爾森管理學院的崔教師,是劉強東所參加的博士班項目的負責人之一,卡爾森管理學院市場營銷系副教授。記者測驗想要聯絡崔教師,可是並沒有回應,校園得知來訪是媒體後,迅速回復無可奉告,不能見崔教師

從警察局出來後包場中餐館:奶茶妹妹沒有呈現

中餐廳服務員稱,正本劉強東一行人是包了全場,可是在事發後隨行大多數人都提早回國了,所以他們就改成了包半場。當天劉強東一行人中大部分都是男性,強東的妻子章澤天如同並沒有呈現。

記者隨後問詢劉強東其時的狀況如何,服務員頗有些驚奇地通知記者,他們喝了很多酒,真的很多酒”,可是當天劉強東的神色和狀況並沒有什麼不妥,“和平常沒什麼不相同,”服務員說。

記者隨後聯絡了明大我國學生會,問詢是否真的如傳言相同,劉強東在明大十分高調,早上都有男女學生陪跑等事,學生會會長無法地說:“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我的私家電話最近天天都被打爆了,滿是來問這個事的。”

受害人撤訴與否和終究是否提出刑事指控無關

記者在警察局查詢中心查詢到可揭露的陳述,翻看陳述,與網上撒播的5頁陳述一模相同。

劉強東案細節披露:接當事人電話邀約後在教室被捕


記者從警察局拿到的警方陳述

陳述顯現,該案發生在8月31日清晨1點。劉強東由於遭到“違法性行為-強姦-既遂”的指控而被警方拘捕。陳述中標記了重罪,且劉強東所觸犯法規的編號為:F 609.342,是明州法令性違法中的一級重罪,也是最為嚴峻的一種

依據明州法令,在嚴峻情況下對受害者實施侵入性行為,或者受害者年紀低於13歲,被界說一級性違法。而若劉強東被正式科罪,他會面對12至30年的拘禁

警方隨後表示,這則陳述並不是警方終究的查詢定論,而是警方依據受害者的口述,將她報案後所說的內容照實記錄下來。終究陳述仍需比及警方查詢後再發布。

劉強東事發後,外界一向有傳言稱受害者準備撤訴

受害者的撤案與否和劉強東終究是否會被提出刑事指控並無聯繫,這是由檢察官決議的。

可是受害人是否合作警方,對案件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假如檢方僅有的要害依據是受害者的證詞,可是受害人又回絕合作檢方的話,檢方就很難再把案情推動下去

明州資深刑事律師周東發通知記者,明州有被告保護法,意思是即使檢方以為案件沒有勝訴的可能,可是假如當事人堅稱自己被侵害了,那檢方除非有特別強的依據,不然不能輕易地撤訴,會按照受害者的要求堅持申述。

京東最新聲明:劉強東積極地合作了明州法律部分

京東在9月2日案發後,通過微博發表聲明稱劉強東遭受了失實指控,通過當地警方查詢,未發現有任何不妥行為。

9月3日,京東又發佈了一則聲明:“劉強東在8月31日被警方帶走查詢,不久後劉強東被開釋,在此期間沒有遭到任何指控,也沒有被要求繳納任何保釋金。”

在京東聲明中的“警方未發現有任何不妥行為”的說法,與明州當地警方公開給外界的信息並不共同。

京東的股價自事發後就持續跌落,股價一度迫臨26美元,跌幅一度超越11%。到週五9月7日收盤,京東的股價為26.95美元。

9月7日,京東最新的回應,態度有所改變。

京東表示,劉強東積極地合作了明尼蘇達州法律部分,將來如果有需要也情願持續合作。目前劉先生已回到北京,並康復正常作業。京東同時著重,劉強東將持續領導公司,該事情並未影響京東的日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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