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學可以創新,但絕不能違背易理以及自然法則!

命理學可以創新,但絕不能違背易理以及自然法則!

最近有易友留言說,八字之間不存在刑衝合害,完全看五行的生剋制化,而且說什麼隔不作用的所謂創新理論。因此,決定闡明一下自己對以上理論的看法!

淺論隔不作用的謬誤理論!

每一個瞭解理解易理的人都知道,易經的太極思維是天人合一的宇宙整體觀的哲學思維,宇宙天地及萬事萬物都相互影響、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盤根錯節,構成一個全息的整體物質世界。

整個宇宙猶如一個整體機器,機器中的每一個零部件相互關聯,都共同起著維護機器正常運轉的作用,若某一個部件出了問題,都會或大或小地影響機器的正常運轉。

而有些人不懂或者說不管這個簡單的常識,將四柱這個整體機器分割得四分五裂,自以為是的認為年柱與日柱不作用,月柱與時柱不作用,至於年柱與時柱更隔千山萬水,當然就“老死不相往來了”。很顯然,這種所謂創新——隔不作用的理論,完全違背了易經天人合一的整體宇宙觀的太極思維,違背了天地人三才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皆受宇宙因果律支配而形成網絡式聯繫的自然法則,因此,所謂“隔不作用”是顯而易見的違背易理的謬論。

另外,陰陽五行之氣是產生宇宙萬事萬物的基本物質,四柱干支所表示的是宇宙陰陽五行之氣在特定的時空點上的分佈狀態,四柱干支的陰陽五行之氣可以無障礙地(它可自由穿越一切屏障)在宇宙間自然自在地流動,並按照天干生剋制化地支刑衝合害的陰陽五行規律相互作用,相互影響。

而有些人卻將自己凌架於造物主之上,把月柱規定為年柱與日柱之間的不可逾越的屏障,同理日柱也是月柱與時柱的屏障。這種規定某個位置的天地五行之氣只能與某個位置的天地五行之氣相互作,而某個位置的天地五行之氣則不能與某個位置的天地五行之氣作用,有些可笑!這如同規定地球不準繞太陽轉,可地球不買帳,照轉不誤!這與“螳臂當車”何異?

大家都知道:年柱代表祖上,日柱代表自己與配偶、祖上的興衰榮辱直接影響命主的命運,同樣的八字,出生在王侯將相之家和山野鐵匠之家其命運顯然是截然不同的。怎能說年柱與日柱不作用呢?沒有祖父母,哪來命主?在家裡,除了與日柱父母兄弟姐妹“作用”外,難道與年柱的爺爺奶奶就“隔不作用”碼?這有點違揹人道。

另外, 一個四柱蘊涵了家族的遺傳密碼,年柱為祖上的遺傳密碼,直接影響到本人的基因,說年柱與日柱不作用,直接違背了生物遺傳的自然法則?

如果年柱與日柱不作用,則年柱就是多餘的,在命主命運中沒有存在的意義。那麼論命就只需要月日時三柱六字了,這可真是革了古派命理的命了,這是違背易理,違背自然法則的,是不科學的!

如果日柱首先與時柱發生作用,然後才與月柱發生作用,與年柱則毫不相干。豈不知某個具體的日柱絕不是孤立的日柱,而是在年柱、月柱大前提製約下的日柱。如甲子日柱,在不同的流年與流月中,其日干旺衰及祖上父母兄弟等六親關係絕不相同,它已帶上了家族的遺傳基因與宇宙特定時空的信息。

換言之,日柱是與年柱、月柱相互作用後的日柱,是帶上年月信息之後才與時柱發生作用的。怎能說日柱首先與時柱發生作用,然後才與月柱發生作用呢?

四柱命理是古人在天人合一的整體宇宙觀指導下,在長期的觀天察地、觀物取象,以天道推衍人道中發明創造的,因而它能正確地反映客觀世界,因而是科學的。受市場經濟的影響,現在的易壇形成了一個名利場,成了一個超級“自由市場”,誰都可以在此兜售自己象掐橡皮泥似的“創新”的“理論體系”,如此急功近利,如此不嚴謹的學風,真是易學的悲哀。

淺論四柱無刑衝合害的謬誤理論!

命理界百花奇放,百家爭鳴是好事。但無論玩什麼遊戲,必須遵守遊戲規則。命理創新不可以違背大自然法則,違背社會規律。人間有百態,而命理當然也可能有百種表現。先打個未必完全確切的比喻來描述刑沖剋害的法則。人類用光明代表正氣,黑暗代表邪惡。南方火中,未土有克水的功能。這裡姑且就用未土代表公安機關,用亥子醜代表販賣毒品分子。當公安進行嚴打時,意味未土大旺。未土旺了就要行生克之權。

那麼作為公安機關嚴打毒品分子時,受到衝擊最大的是誰呢?肯定是頂風作案,與公安作對,氣焰囂張,剛好被撞在搶口上的人。公安機關對這樣的人打擊力度最大,毫不手軟,甚至對這樣的人採取當場擊斃的措施。醜土剛好符合這個特徵,與未六沖,就是頂風作案,處處作對,又容易被撞在槍口上的這一種類型。當未土當令大旺時,受傷最重的必然是醜土。

其次是被公安長期密切關注,目標鎖定的罪重嫌疑分子。這樣的人不顧法律,長期擾亂社會治安,讓公安有些頭疼的罪重分子,而在嚴打期間,公安會對這樣的人追捕進行收網。這些分子雖然可以逃脫被當場擊斃的命運,但仍然難逃坐牢或被判刑的命運。所以相對第一種從嚴處理的情況,受傷稍微輕些。符合這個特徵的是子水,因為子水與未土是相害的關係,未土旺可以把子水嚴重害傷,把根拔掉。

再次,公安要控制的是小打小鬧販毒吸毒的人,要預防這些人步入深淵。這樣的人在嚴打期間多數比較知趣又有所收斂,加上本身罪輕,所以這樣的人能在嚴打期間多數可以安全過關。公安對他們的政策是控制,教育,爭取他們做好人,另外這些小毒品分子後面往往能牽出大的販毒案,公安的政策是會與他們合作,引導他們檢舉後面藏著大的販毒分子,給他們立功的機會。符合這個特徵的是亥水,因為未土一方面克亥水,對其進行控制,另一方面亥未拱合木,雖然力量很小,但有合作意向的可能,一旦出現卯,就有可能成三合。總的說來,未與亥沒有特殊關係,因此,未對亥的克力比較小,亥水一般不會受傷,表現的吉凶也就不明顯。除非命局未戌土多,大運流年再遇未土,亥無處藏身,才可以把亥克傷,表現大的吉凶。

所以古人把衝合刑害的作用通過層次表現出來是很有道理,很符合社會規律的。一般沒有特殊作用關係的,比如子與寅,戌與亥,未與亥,等等單純的生克,作用力是非常小的,一般如果力量懸殊不大,吉凶就不明顯,多數表現為小的吉凶,在預測中甚至可以不必考慮。當然未土旺,亥水氣勢必然衰弱,但能多數保全,不至於有大災。

那麼在當前命理學中,在定格局時,有人把沒有特殊生克關係的某支定為一次受傷,二次受傷等等就違背了易理,準確率降低就不奇怪了。另外一個誤區就是大運流年的作用時,強調同性之間的作用力,強調大運與流年先作用,也是嚴重錯誤的。正確的方法是合衝刑害破先作用,在條件同等的情況下才是大運流年先作用。原則上流年是太歲,與四柱及大運直接對話。

總之,古人的天干論生剋制化,地支論合衝刑害破,用力量對比說話,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四柱命理經過千百年的實踐檢驗,證明它是正確的。一個正確的理論體系,還有多少餘地供人挖掘金子呢?正確註釋《周易》的著作、汗牛充棟,何曾越超?

現代易學愛好者應該如何正確有效的研習命理?

當然,筆者也並不否認古派命理還有很多不完善的理論,需要進一步的完善與發展。當今易學者,只能在繼承的基礎上,在符合易理、符合天道、地道、人道的自然法則的前提下對原有命理進行冊繁就簡的改革與創新。

在命理的完善與發展中,筆者以為,尤應側重時辰的研究,時辰長達兩小時,太不精確,造成了命理上的命運相同而實際上的命運不同的差誤。鐵板神數精確就精確在時辰的劃分上。現在有學者正從事時分秒方面的研究,填補子平命理的空白,這是命理發展的方向。子平命理還有一些不完善之處,如六親宮位有點含混不清,父母的屬相、壽元,兄弟姐妹的個數、排行,子女的個數、性別等六親信息較難準確的把握,有志於命理創新的學者,應在這些方面進行探索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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