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小白逆襲必備 本季度出現頻率超高的5道經典面試題及答案

在IT界,需要大量的javascript開發者。如果這個角色能夠最佳地展現你的能力,那麼你有許多機會換家公司,以及提高薪水。但是在你被公司錄取之前,你需要展現你的技術,以便通過面試環節。在這篇文章中,我會展示你五個典型的問題,關注我,每天更新js面試知識。

js小白逆襲必備 本季度出現頻率超高的5道經典面試題及答案

問題1: 範圍(Scope)

思考以下代碼:

(function() {

var a = b = 5;

})();

console.log(b);

控制檯(console)會打印出什麼?

答案

上述代碼會打印出5。

這個問題的陷阱就是,在立即執行函數表達式(IIFE)中,有兩個命名,但是其中變量是通過關鍵詞var來聲明的。這就意味著a是這個函數的本地變量。與此相反,b是屬於這個函數的全局變量的。

這個問題另一個陷阱就是,在函數中他沒有使用"嚴格模式" ('use strict';)。如果 嚴格模式開啟,那麼代碼就會報出未捕獲引用錯誤(Uncaught ReferenceError):b沒有定義。記住嚴格模式要求,如果這個是預期的行為,你需要明確地引用全局變量,。因此,你需要像下面這麼寫:

(function() {

'use strict';

var a = window.b = 5;

})();

console.log(b);

問題2: 創建 “原生(native)” 方法

在String對象上定義一個repeatify函數。這個函數接受一個整數參數,來明確字符串需要重複幾次。這個函數要求字符串重複指定的次數。舉個例子:

``console.log('hello'.repeatify(3));``

應該打印出hellohellohello.

答案

一種可能的實現如下所示:

String.prototype.repeatify = String.prototype.repeatify || function(times) {

var str = '';

for (var i = 0; i < times; i++) {

str += this;

}

return str;

};

這個問題測試了開發人員對於javascript中繼承的掌握,以及prototype這個屬性。這也驗證了開發人員是否有能力擴展原生數據類型函數(雖然不應該這麼做)。

在這裡,另一種重點是,展示你意識到如何在不重寫可能已經定義的函數。這個需要在自定義函數之前判斷函數不存在。

``String.prototype.repeatify = String.prototype.repeatify || function(times) {/* code here */};``

當你被要求一個墊片javascript函數時,這個技巧十分有用。

js小白逆襲必備 本季度出現頻率超高的5道經典面試題及答案

問題3: 提升變量(Hoisting)

執行以下代碼會有什麼結果?為什麼會這樣?

function test() {

console.log(a);

console.log(foo());

var a = 1;

function foo() {

return 2;

}

}

test();

答案

這段代碼的執行結果是undefined 和 2。

這個結果的原因是,變量和函數都被提升了(hoisted)。因此,那個時候a被打印了,它存在函數之中(也就是聲明瞭),但是依然是 undefined。換言之,上述代碼和以下代碼是相同的。

function test() {

var a;

function foo() {

return 2;

}

console.log(a);

console.log(foo());

a = 1;

}

test();

問題4: this在javascript中是如何工作的

以下代碼的結果是什麼?請解釋你的答案。

var fullname = 'John Doe';

var obj = {

fullname: 'Colin Ihrig',

prop: {

fullname: 'Aurelio De Rosa',

getFullname: function() {

return this.fullname;

}

}

};

console.log(obj.prop.getFullname());

var test = obj.prop.getFullname;

console.log(test());

答案

代碼打印了Aurelio De Rosa和John Doe。原因是在javascript中,一個函數的語境,也就是this這個關鍵詞引用的,依賴於函數是如何調用的,不是如何定義的。

在第一個console.log()調用中, getFullname()是作為obj.prop的函數被調用的。因此,這裡的語境指向後者並且函數返回對象的 fullname屬性。相反,當 getFullname()被指定為test的變量,那個語境指向全局對象(window)。因為test相當於設置為全局對象的屬性。因為這個原因,函數返回window的一個fullname屬性,這在這個案例中是在代碼片段中第一行設置的。

問題5: call() 和 apply()

修復上一個問題,讓最後一個console.log()打印出 Aurelio De Rosa。

答案

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函數call()或者apply()強制函數語境。如果你不知道call()和apply()之間的區別,我推薦閱讀文章function.call和function.apply之間有和區別?。在以下代碼中,我會用call(),但是在這個案例中,apply()也可以獲得相同的結果:

``console.log(test.call(obj.prop));``

js小白逆襲必備 本季度出現頻率超高的5道經典面試題及答案

結論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討論了,在面試中為了測試javascript開發者,而會問到的五種典型的問題。來自面試的真實問題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是涵蓋的概念和主題通常都是十分相似的。我希望你愉悅地測試你的能力。萬一你不知道所有的答案,不要擔心:沒有學習和經驗不能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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