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1.我們總是覺得如果把考核內容量化之後,就能夠很清楚的去對考核的對象作評價。

但是上面制訂的規矩一旦有了漏洞,這種量化就沒有沒有什麼意義了,也就是所謂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2.早年間中國經濟發展是重中之重,其他一切讓路,各地方的政績也幾乎是唯GDP論。

這樣有一段時間內汙染企業大行其道,只要能創造效益就是大爺。

唯GDP論的考核指標最後催生了我們不希望的結果,其實不能全怪他們鑽空子,考核方式不科學也有很大的責任。

3.再比如說政府部門會通過一些指標指標像是就業率、生育率、綠化率等來判斷你的工作幹得是否優秀。

有的時候甚至沒達到某條線就算作是不合格,還要受處分。這些指標都有可操作性,像是年輕人對大學的就業率造假可能比較熟悉。

這裡要說一句,造假可不是改個數字這麼容易,每條數據要經得起回查,工程量很大。

4.再比如說越級上訪,特別是去北京上訪的數據常常被認為是維穩工作的指標。

但是防止人去北京上訪有兩種辦法,一種是做好維穩工作,處理好群體利益事件,第二種是控制住上訪人員。

很明顯第二種方法效果明顯,成本低,可控性好,你如果是負責人,你打算用哪種方法?

5.還有一些重點防範工作,比如說這兩年提的比較多的汙染防治和非法集資。

如果你處理了,就說明你的區域內存在這樣的情況,如果處理得特別多,那就可能需要向上級作報告了。

於是乎乾脆秘密處理,明明是涉及汙染或者非法集資的惡性刑事案,政府就是不讓公安立案,因為立了政府就很被動。

別的地方政府都控制,如果你不控制,最後肯定你所在地區案件最多,請問怎麼去解釋?

6.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而且不僅僅限於政府部門。

之前創投圈火熱的時候,創業公司的估值和融資情況很大程度取決於註冊人數,日活躍人數等指標。

於是為了獲得投資,有的創業公司就買註冊數和活躍數。甚至投資人主動出錢給創業者買,就是為了把估值做高,然後把自己手上的股份賣個好價錢。

7.我們總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好像只是涉及到工作懈怠。但是看我前面舉的例子,其實真正的危害遠大於工作懈怠。

這種唯數據論最後導致整個目標取向偏移,而這種偏移會使你正在處理的問題越來越糟糕。

控制上訪的人,只會讓上訪的人更要去上訪;壓住刑事案件不立案,只會讓違法者違法成本更低。

這裡頭還存在相互“攀比”的問題,下面有“對策”的比沒“對策”的幹得更容易,得到更多,於是大家都去執行“對策”,就沒有人去執行“政策”了。

8.在制定政策的時候,要考慮到是否科學,要考慮到是否能執行,更要考慮到政策是否有明顯漏洞,如果有人鑽漏洞會造成什麼結果。

否則一拍腦袋,出發點可能是好的,最後卻會讓事情越來越糟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