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警察查身份證時沒帶,應該怎麼辦?

貝爺九點見


警察可以查公民身份證,如果沒帶,可以報出身份證號。警察查身份證的目的是打擊壞人,保護好人,創設安全的環境,不知道為什麼總有人要抵制這個事,為什麼要抵制呢?第一把警察當敵人,第二把自己當壞人。簡單一句話,好人怕查身份證嗎?

從我個人角度說,我承諾:我支持警察查身份證,我保證配合警察查身份證。

身份證的問題,原本不是問題,只不過被一些公知和死磕律師忽悠的,有些人就開始對抗警察,也發生過不少啼笑皆非的故事,原來出現這個問題怪有人忽悠,現在怪誰呢?誰這麼幹,誰傻缺。

看電影,比如美國,比如香港,隨街就有警察查身份證,很多人,甚至包括忽悠別人抵制警察查身份證的人,也在感嘆他們法治程度高。為什麼我們查身份證,有些人就要沒事找事呢?

原來查身份證主要在機場碼頭火車站,現在延展到街頭,我覺得這是好事,是警察增加工作量而為了社會治安,為了我們生活在更安全的環境中,這是大好事呀。

如果從法律角度說說查公民身份證的依據,那就是法律規定的兩條:第一個有嫌疑,第二個其他情形,其實警察抓壞人,也不可能一個抓一個準,都是從嫌疑開始查。

什麼人才反對和害怕查身份證呢?嫌疑人呀,想違法的人唄,好人怕查身份證嗎? 查身份,要支持和配合,有身份證出示,沒帶身份證報身份證號就OK了,法律面前,沒有牛逼人。


韓東言


前幾天有某律師寫的一篇《過冼村派出所》又成了網絡爆款,我本來以為這個警察能不能查身份證的問題已經不需要講了,屬於生活常識,但是沒想到的是那篇文章竟然拿了6萬多贊,可見互聯網上,不具備基本法律常識的人實在是太多,所以還是有必要把這個事情講清楚。

警察當然是不可以隨意對公民進行盤查的,但是這裡的“隨意”需要正確理解——也就是出於個人目的,而非法律或政府授權,這種“隨意”盤查公民實質上是一種濫用職權的行為,換句話說,警察在非履行公務期間或非因執行公務需要盤查居民身份證件,才能被稱為“隨意”,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其行為的主要動力是個人需求,違背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基本原則。

但是作為預防犯罪,保障公共安全的一種措施,警察在公共場所要求路人出示身份證件是一種執行公務,履行職責的行為——在《人民警察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一款明確指出警察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

,在公共場所進行臨時性的隨機人員檢查就是一項預防違法犯罪活動的具體工作方法,而這種隨機檢查當然也經過了法律或者政府的授權——實際上如果不是法律或者政府有具體要求,警察有的是工作要幹,只要腦子還正常,就不會沒事幹跑到街上去攔著路人檢查,這項工作不僅勞心費力,還極易因群眾不理解引發衝突,當然了,被何某這種人故意“碰瓷”也是重大風險之一。那麼這項工作又為什麼要開展呢?從預防犯罪角度,這種隨機抽檢對於違法犯罪份子是有一定震懾作用的,並且隨便在網上搜一下“盤查抓獲逃犯”的報道,就能夠看到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在日常巡邏盤查活動中抓獲逃犯的新聞,可見這是一種行之有效的預防打擊違法犯罪人員的方法。所以在實踐中,各地政府和公安機關普遍採取這種臨時抽檢的辦法,以保障社會安全。

具體到何某寫的這篇《過冼村派出所》,其實警察盤查其身份的法律依據非常明確,就是《身份證法》中的第十五條第五款——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這裡面的“其他”是指各類行政法規授權的情況,因為我們知道地方政府,職能部門也是可以頒佈法令、法規的,但是這樣的法令法規太過繁多,不可能一一列出,就拿何某這件事來說,警察獲得授權的法律依據是《廣州市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其中第十二條指出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學校周邊地區及學生上學、放學期間重點路段的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在治安情況複雜的學校周邊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學生和教職工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在天河中學門口檢查過往人員身份,就是重點路段的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措施,我相信何某作為法律專業人員,對這種情況應該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寫一篇《過冼村派出所》,而不是過天河中學門口,很顯然是在誤導讀者,故意碰瓷。

當然在這件事上也暴露出來了一些問題,就是我們的基層警察,忙於執法,但是對為什麼執法的問題沒有搞清楚,特別是法律是如何授權警察的,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就一些日常工作來說,這個知識儲備還是非常必要的,否則就會給何某這種人可乘之機,用來煽動群眾。

那麼如果身份證沒帶呢?這不是問題,直接報出身份證就好,現在公安機關上路盤查時均攜帶聯網設備,分分鐘可以查到你的身份信息,但是你如果說身份證沒帶,身份證號也記不住,那不好意思,警察必須把你帶回派出所進一步核實身份,

因為在一個人人都有身份證的國家,沒有身份證,或者說不清自己的身份,這本身就是一種重大嫌疑,由於各種原因,現在確實有一些人是沒有身份證的,但是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因為有犯罪前科,在刑滿釋放後為了今後繼續從事犯罪活動方便而故意不登記身份,從而逃避公安機關的管理和打擊,實際上不止在中國,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警察盤查你不說明身份就想走也是不可能的,否則這個國家的警察也就毫無權威可言,一個警察毫無權威的國家,則毫無疑問是犯罪份子的天堂。


一笑風雲過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確:沒有帶身份證,也不能拒絕警察的檢查,智商達標的話可以背出身份證號碼給警察叔叔聽一下。假如你想撒丫子跑,要麼你是傻子,要麼你是逃犯。下面簡單說說查身份證的件事。

警察隨機檢查身份證的必要性

警察在地鐵站、火車站、飛機場外等交通樞紐隨機盤查身份證,每年抓獲網上在逃人員非常多,看似平淡的小事在無形中確保了一方平安。對潛在的犯罪分子也是一種震懾,降低了犯罪率。

警察隨機檢查身份證的合法性

我國《居民身份證法》和《警察法》第都有相關條例賦予警察檢查身份證的權利。同時也規定;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採取措施予以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市民外出必須帶身份證,並隨時配合警察盤問檢查。

檢查身份證是一件累活,有時會遇到一些自命清高和胡攪蠻纏的人,甚至要求穿制服警察出示警察證和執法證,也有要求警察態度溫柔求他拿身份證的。得了吧,大家都很忙,別把大好的時光浪費在(原本幾分鐘的事)和警察蜀黍爭論不休裡,最後演變成一場“教科書”執法。


魔都魅影


警察不可以隨便查身份證,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

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五)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採取措施予

以處理。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

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甩尾魚


簡單,報身份證號就行,警察有警務通或者對講機報證件號到指揮中心進行查驗,如果你背不出來,可以打電話回家讓家裡人來報,切記千萬不要卵一樣跟警察肛正面,警察也是正常執行公務,不配合好果子有的吃,後悔就來不及了。PS:如果身份證丟失又不記得號碼會稍微麻煩點,可能還要回派出所在電腦上查詢身份並驗證,跟著程序走就好了,沒有犯過事就不要怕影子斜。


虎牙丶優雅的腿毛


我的真實的經歷!

不是一次 是多次被查!

結果 我一次都沒讓查 還和警察懟起來 圍觀群眾很多!

首先 大家肯定說這是我的毛病 也許吧

配合檢查 是我們應有的義務

但是 在幾百人的人群裡 別人都不查 就查你 請問 當時的你是什麼心情?

我的回答是 請問 為什麼單單查我?

在我一直追問下 對方最後終於吐口 說我長的像壞人!

我再次回答 如果我看你也像壞人 而且很像假警察 請問 你能出示的身份證 讓我看下嘛?我覺得邏輯上 沒有錯誤!

另外 這麼多的人 單單就檢查我 我的人格我覺得受到了傷害 所以當你沒有出示你的身份證以前 我是不會讓你看我的身份證的

最終也沒給他看!

但在天津火車站進站的時候 是人就檢查 這個沒毛病 很規律 遞上身份證!

也許我做的不對 但警察那種高高在上的姿態真是讓我很抵制!

也許還會有人說 警察是保護人民的 有能耐以後有事別找警察

請問 警察的職業是什麼?打擊罪犯 保護人民

如果都不找警察 他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幹什麼的 就做什麼 不是我去找不找的問題!

同時 對那些 真心為人民付出辛苦甚至犧牲生命的警察 致以最高的敬禮!


已認證吉他手aguo


說一下我本人經歷,我有過前科,但有前科就不能做回普通人了?我前天在番禺市橋被查,而且是很配合警察的工作,還把我帶到派出所去調查,關了我將近3個小時,然後拿我手機去讀資料,我又沒有犯法,他們憑什麼這樣對待一個合法的公民,還要我指紋,DNA,我不知道是給了這個權利,這是不是侵犯我的權利


導火線79511307


我遇到過一次,在老家兩個協警查證件,牛逼哄哄的樣子,當時腦抽說了句,要查可以,給我看看你們的證件,結果,那兩人沒帶,就叫一個人跑回去拿了。


默默200438631


做為公民配合警察執法是義務,讓警察出示證件那得看在什麼場合,如果在學校門口,或大街上,或娛樂場所有大批警察臨檢,你還讓警察掏證件,我覺得不必要,但如果你走在路上或住在旅社有一兩個警察來查,那就必須要看證了,不過人家拿個假證,我也不認識,因為我從沒見過警官證是什麼樣的


東莞在線888888


人民警察法規定,警察在執法時,需著制式服裝或出示證件。也就是說著裝可以不出示證件,但是便衣時應當出示,同時規定執法對象要求出示時應當出示!需要說明的是,警察不會吃多了撐的沒事就去到處查身份證,安檢和盤查是為了更好的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所以,希望大家多理解,多配合……無正當理由不配合或拒絕警察的盤查,造成後果的,無論你以前是否有違法犯罪行為,那你就構成了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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