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則(徵求意見稿)》提出,非莞戶籍居民需同時符合:持東莞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在東莞正常參保,且在東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兩條件,可申請入戶東莞。
與申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週歲以下)可隨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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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10:09:14 東莞慧家
《細則(徵求意見稿)》提出,非莞戶籍居民需同時符合:持東莞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在東莞正常參保,且在東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兩條件,可申請入戶東莞。
與申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週歲以下)可隨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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