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算故意傷害?

羊叨


故意傷害,多為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也就是派出所處理,一般打了一巴掌,踢了一腳,或者把人推倒,這些個發生了肢體衝突,吃得虧的人為被害人,此類案件,經過派出所調解,相互諒解一般賠償個三百二百的就有事了,但治安罰款是逃不過去的。



至於罵人,那就不算數了,但你罵的要是啞巴,同樣會作為治安案件處理,所以勸一些人切勿衝動,衝動是魔鬼,所以吃虧的還是愛衝動的你自己。

題主所描寫的,一開始你的父親先被人打了一巴掌,此時還是受害人,如果此時你的父親撥打110報案,那個老太太恐怕就要破點財,為你的父親做補償。

可偏偏這你的父親,卻把對方打壞,事後是很後悔,可是世上沒有賣後悔藥的,只能夠在調解的時候,接受受害人提出的補償要求,如果對方獅子口大開,無法承受,只能通過法院判決了。


其實公安機關,在接到報案後,會做詳細調查的,分清主次原因,以及事件的經過,在場的證人是至關重要的,如果證人失實,公安機關也會用偵查手段,弄清事實原委,所以當事人在公安機關滯留期間的態度,取決於對他處理的輕重。

不過在法庭上是不支持獅子口大開的,法庭會根據實際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以及最後的生產傷殘鑑定結果,而作出補償判決,如果你的父親表示服從判決,並承擔一切費用,並有悔過表現,一般都只能判緩刑。其實法庭的判決,公安機關提供的材料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這這裡指的是輕傷。

如果要是重傷害,而且沒有賠償能力,那就對不起了,只能在監獄裡服刑了,其身體恐怕在5--10年之間。

並非我在信口開河的胡說,因為這樣的案件在我的身邊發生過,我們鄰居的一個年輕人,平時就劣跡斑斑,被私人聘為保安,實際就是個打手,因為衝動把人打成重傷,由於沒錢賠付,被法庭判了十年,最後賣掉了他唯一的房產,陪給人家才出獄,在獄中白白的呆了五年。而他的老闆卻把責任的推的一乾二淨,聲稱我沒有讓他打人,我不知道他愛打人。

最後他的老闆只承擔了連帶責任,而他本人卻吞下了這一苦果。

所以衝動只能自食其果。


趙志軍001


你父親的情況觸犯了故意傷害罪。

雖然你的描述中,是大媽先動的手,但是並不妨礙,你父親踹斷了對方三個肋骨的事實。刑法規定,如果是因正當防衛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除此之外,只要造成輕傷以上,都涉及故意傷害罪。

建議你父親積極賠償對方,認錯態度誠懇,爭取取保候審。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你父親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兩個成年人,因瑣事發生爭執進而相互撕打,雙方主觀上都是傷害對方的故意,客觀上實施的都是傷害對方的行為,也就看誰把誰打傷了,被打者接受治療,打人者接受制裁。



誰對事件發生存在過錯。

如果被打者在事件中存在過錯,一定程度上會減輕打人者的責任。但本案不好說,看來你父親及你父親的朋友證實被打大媽先動的手,但也許大媽及大媽的朋友會說是你們先動的手,這樣,法官也會為難的。所以,要想證明誰有過錯,最好的證據是案發地的監控錄像,這個冷冰冰的機器這時會比人更加公正。假設沒監控,也要找和你們雙方沒有利害關係的人來證實,最好是路人或街邊攤主,真實性更強。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麼,辦案人員也許會跳過這個問題,畢竟也不影響定罪。



輕傷害案件,和解是關鍵。

為了更好解決,那麼,拋下誰對誰錯,專心進行民事調解吧,非常重要,就不說三遍了!!!如果民事賠償協議達成了,大媽也諒解了,首先,可以對你父親取保候審,裡面的滋味不好受的;其次,可以申請檢察機關做不起訴處理,根本不用起訴到法院,可能性90%以上。原因就是兩位老人、民間糾紛、積極賠償,幾乎是沒有社會危害性的。如果起訴,你讓我去公訴這樣一起案件,我都會覺得沒有意思。檢察機關會嚴格執行法律,同時,會在這個過程中尋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最佳契合點。相信我,但前提是“拿下”民事賠償。



假如出現意外,大媽“要天價”,怎麼辦?

民事調解,你們一定要放低姿態,誠心誠意賠禮道歉,誰讓你們把人打了呢!談好了,一了百了,談不好,麻煩就大點了。不起訴是不可能了,只能起訴到法院,開庭、判刑。當然,在整個過程中,不要放棄賠償的努力,說不定就成了呢!即使最後也不成,也要拿出積極賠償的態度,讓法院明白,不是你們不賠,是對方“獅子大開口”。你們親屬要表示一定在法院判決賠償的基礎上,多拿出一部分表示誠意,目的還是爭取法院對你父親判緩刑。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根據你的描述,你父親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


目前對方鑑定是輕傷,故意傷害罪造成輕傷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們現在要做的就是去爭取被害人的諒解。要獲得諒解首先就必須對被害人進行賠償,真誠的去道歉。你說是她動手在先,那麼對她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我想積極賠償她的損失後是會換取她的諒解的。

你父親這種情況,只要有被害人的諒解書,多半可以判緩刑!



韋汶卿


你好,這種情況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因為據你描述大媽只是扇了你父親一耳光,對你父親的生命並沒有造成嚴重的危險程度,不存在緊迫性,所以從這點來看不構成正當防衛。而你父親因為情緒激動,猛踹對方,根據故意傷害罪的定罪因素,只要是經過鑑定出輕傷以上便可以構成。還好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沒有造成重傷或死亡,這件事還是比較好解決的。建議你們和對方早日協商達成賠償協議,爭取對方的和解,並出具諒解書,請求檢察院從輕處理,你父親也要主動認錯,態度必須要好,這樣檢察院很有可能判你父親緩刑甚至不起訴。如果你父親在踹傷大媽的時候主動報警或者打120急救電話,都可以成為減刑的條件。


新娛樂享


應該是過失傷人,故意傷害是指有預謀的主動傷害。比如那個老太太打了你父親,而你父親當時並沒有還手,第二天去找那個老太太打了她,這應該算是故意傷害。不過保險起見最好有證人能證明是老太太先動的手


孫龍升


因為故意行為給他人造成了傷害吧,不管是身體上還是心理上,就比如說和人喝酒打架,給人打斷鼻樑骨, 分分鐘故意傷害啊 進去了就 。 如果是見義勇為是不是就算正當防衛了, 頂多算防衛過當吧。


TwoYears439


受傷打架不能看誰先動手,而是看誰受的傷罪重,對方肋骨斷了三根已經是輕傷了,輕傷的判刑是3年及3年以下,可能是緩刑也可能是實刑,事後你們要做的就是去找對方進行賠償看是否能讓對方出具諒解書,因為你父親這種到檢察院就一定是被批捕的,如果對方要求賠償金額太高可以不接受,直接到法院和法官說,我們願意賠償只是對方要價太高。這種檢察院公訴是刑事附帶民事,法院會有一個賠償標準,只要按照這個賠償標準去賠,然後認罪態度好,都有可能判緩刑的。先去找辦案民警看看能不能辦理取保候審


大鑫哥在這裡


完全同意滄州市運河區人民檢察院Beyond1975的回答意見,說得很專業、很具體、很實在。

輕傷害屬於刑事案件;因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造成的輕傷害可以和解(注意:是“和解”,不是調解)。

故意傷害的刑事案件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是必須要向檢察院移送的,至於檢察院是否提起公訴要看具體情況。具體怎麼操作Beyond1975已經說了,不多說。

現實中遇到類似的事情,不少人總是死摽情理,似乎對方先打我一個耳光,我把他打傷活該;他先罵我的,我打他一個耳光活該;抓住小偷,我把他打死、打傷活該……如果國家真這樣立法,暴力只會越來越多,社會豈不是亂了。

生活中的所有法律事件都不是“非是即非”那麼簡單,不是平面的,多是立體的,不是一眼就能看透的。很多事件中是“是非”中還有“是是非非”。比如小偷可恨,但是有個小夥子母親生病在家痛苦萬分,因無錢再去醫治,堅決不去醫院,兒子轉悠了幾天,最後下手盜竊人家錢物……你說這小偷該不該把他打傷、打死?即使法律允許你將他打傷、打死,知情後你後悔不後悔?再說小偷偷人家一元錢與偷一萬元;偷富人的錢與在醫院偷患者家屬的救命錢也不是一個等量級的問題。法律上也有具體的規定,是不同的。

本案建議題主不要死摽情理,情理是沒有標準的, 同一件事,一人一個看法,一人一個理,只有法理才是統一的。“大媽”(受害人)如果對案件的起因有責任,比如先打題主父親一個耳光,檢察院在公訴前會考慮,最後到了法院法官也會考慮從輕處罰,還是積極爭取和解為上,免除牢獄之災還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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