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工作會議結束,提出到2050年實現鄉村全面振興

農村工作會議結束,提出到2050年實現鄉村全面振興

就在2017年即將結束時,三農領域頻傳佳音:新農民合作社法公佈,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召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上議事日程......

剛剛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在2050年實現鄉村全面振興,這個時間節點與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間大致相同。也就是說,鄉村振興是民族復興的應有之義,沒有實現鄉村振興的民族復興,不是全面復興!

農村工作會議提出了實現鄉村振興的幾個重要方面:

  • 城鄉融合發展。也就是在城鄉要素雙向流動的過程中,要補齊農村短板,如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增加公共服務供給。

    農村工作會議結束,提出到2050年實現鄉村全面振興

  • 質量興農。會議提出實施質量興農戰略,這與農業主要矛盾已由總量不足向結構性矛盾轉變緊密相關。農業要徹底改變粗放式發展,以集約化、信息化、組織化、品牌化等方式提質增效,增加優質農產品供給,滿足消費者升級需求。

  • 發展生態文明。生態文明提了很多年,再次強調仍有必要。要把青山綠水變成金山銀山的同時,確保山青水清空氣清新。如何做?發展綠色農業、循環農業、資源節約型農業、環境友好型農業,治理農村面源汙染。

  • 傳承農耕文化。農耕文明是中華文明之源、之根。農耕文化中凝練的勤勞、樸實、兢兢業業、互助共濟等優秀品質,滋養了華夏兒女數千年。在建設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的征程中,農耕文化需要傳承、發揚,賦予新內涵。

  • 鄉村善治。鄉村治理結構,是鄉村振興的基石,中央提出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鄉村治理的關鍵在於建立村幹部、村民之間的和諧關係,通過有效監督防止基層微腐敗,讓村幹部成為村級事務的真正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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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富裕。鄉村振興,歸根結底是要讓農民實現共同富裕,步入小康社會。共同富裕,要幫扶農村貧困人口、低收入家庭脫貧致富,要讓先富帶動後富,讓龍頭企業帶動農民、家庭農場、合作社實現經濟效益增長。

鄉村振興,是未來幾十年農村工作的重要戰略,與農民福祉息息相關。明年應該會正式發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指導意見,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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